最近,我在浏览新闻时,一个标题引起了我的注意:宁夏贺兰县的银川精益达医院因为过度诊疗及不合理计取“精神科量表”被罚款344万元。据报道,这家医院不仅超过正常工作范围进行了172960次的“精神科量表”测查,甚至还在患者病情平稳、神志清醒无任何病症指征的情况下,为所有住院患者执行“精神科监护”项目。这一事件让我不禁深思,医疗行业的这种过度诊疗和小病大治的现象,究竟是怎么回事?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过度诊疗。过度诊疗指的是医疗行为超过了患者疾病的实际需要,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过度用药。在这个事件中,银川精益达医院为病情平稳、无病症指征的患者执行“精神科监护”项目,就是过度诊疗的典型例子。这种行为不仅无法为患者带来实质性的益处,反而可能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甚至对其身心健康带来更大的伤害。

过度诊疗的现象在我国并不鲜见。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新闻报道。例如,有的医院会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比如频繁地做CT扫描、核磁共振等高端检查;有的医院会推荐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手术,比如在病情可以通过药物控制的情况下,却推荐患者进行手术治疗。这些行为无疑都属于过度诊疗。
其次,小病大治是医疗行业的另一种普遍现象。它是指对于轻微的疾病进行过度的、不必要的治疗。例如,对于一些可自愈的疾病,医生可能会开出一大堆的药,或者进行一些高昂的、无必要的检查。这种行为除了增加患者的经济压力外,还可能因为过度治疗而引发新的健康问题。
事实上,这种过度诊疗和小病大治的现象在中国并不少见。2016年,湖北武汉一家医院被曝出对儿童进行过度输液的行为,一些患有普通感冒的小朋友甚至被滴液多次。2017年,安徽合肥一家眼科医院因为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白内障手术,被判赔偿10万余元。这些事件,无一不在告诫我们,过度诊疗和小病大治的问题亟待解决。

过度诊疗的根源是什么呢?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与医院的盈利模式、患者的医疗消费观念和医生的医疗行为有关。在现行的医疗体制下,一些医疗机构可能会通过增加诊疗项目,提高诊疗频次,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和个人奖金。同时,一些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认知不足,容易被医疗机构误导。另外,医生也可能会因为担心法律风险,而选择进行过度的诊疗。
要解决过度诊疗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制度、教育和监管等多个角度来努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医疗是关乎生命的事业,我们不能让过度诊疗和小病大治成为“常态”。我们期待的医疗环境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是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
网友的评价

希望有关部门及时监察
也希望大家擦亮眼睛,对不合理行为要勇于提问和举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