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到枉法裁判如何维权?
民间包工说,
第一步,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时间内,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步,在法律规定的二年时间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第三步,如果说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的话,就在收到《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一年时间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
第四步,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那么,就依法写申诉材料给法院的院长和检察院的检察长,要求院长、检察长将案件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再审、再监督。
第五步,控告法官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检察院、法院、人大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邮寄控告法官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违法犯罪行为的材料,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第六步,如果第五步的机关都不受理或者不予追究法官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违法犯罪行为的话,那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法官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步,法院不受理刑事自诉或者判决法官不构成犯罪的话,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仍然维持一审裁判结果的话,还可以依次逐级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诉,然后是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再转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诉,再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再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诉。
当然,最后一步还可以依法向中央政法委反映各级司法机关司法不公的行为。
要逐级申诉、*访信**。
只有下级机关处理过了,才能找上一级。因为无论是按照诉讼监督程序,还是*访信**程序,上一级机关是必须作出调查处理的,不能转到下级来处理;除非是督办的案件,才可以交给下级处理。
但是,督办的案件,上级交给下级机关处理后,是需要跟进处理结果的,不能一推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