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的一则令人心痛的消息震惊了江苏南通:一名月嫂在深夜疲劳中打盹,导致刚出生十几天的婴儿头部重重摔在地上。据监控拍摄显示,这一不幸的事件发生在一家月子中心内。宝宝的父母对月嫂的不负责任行为感到愤怒,并指责她在事发后谎称宝宝并未受伤,只是想换个姿势抱孩子,没有打盹。而月子中心则回应称,经过医院检查,孩子并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只是轻微擦伤,称这是因为家长让月嫂长时间疲劳带娃所致。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于从家政公司聘请的月嫂所承担的侵权责任的关注。在法律上,侵权责任的承担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行为人的过失程度、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等。从之前类似案例可以看出,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分担。
回顾湖南高院在2023年通报的一例类似案件:李某夫妇与某家政公司、张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判定月嫂与公司共同侵权,但责任分担不同
对此事件,月嫂因疲劳导致孩子受伤,明显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公司有责任审查月嫂资质和管理监督。尽管未必存在劳动合同,但公司应确保服务质量。因此,公司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可能依各方过错判定责任分担。但对孩子
及家庭,关键在于确保孩子得到适当医疗和心理护理,减轻精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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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一经发布引发了广泛关注,网友纷纷发表评论和自己的观点。

我那时候月嫂带着,娃睡月嫂睡,娃醒月嫂醒,不要她做饭不要她干别的,只需要照顾好宝宝和我两个月,有时候我的事都要我妈妈做的。不敢让她太累,毕竟月嫂也很累。

记住,好的月嫂在市面上是不流通的,市面上的月嫂很大一部分根本没有生过孩子带过孩子,拿你孩子练手你还得给她钱

有责任心的月嫂有,但是不多,大多数是说的多,做的少,因为这是一锤子买卖,即使你投诉她,他还可以换一家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