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历史爱好者,小编在那些古朴的文字中,读过了太多的祸起萧墙,看过了太多的骨肉相残。
不过,文字毕竟是文字!
很多时候,当小编看到“玄武门之变、看到“斧声烛影”、看到“雍正清洗”,这些文字时,
内心里,或许会因为兄弟相残而心生悲凉,
也会因“幽禁而死”的词眼而内心灰暗···
但是,这些事毕竟离你我太远;
所以,有时候有人问我:你读了那么多的书,可不可以告诉我,一个人为了权力,到底可以有多残忍?

这时候,小编脑海里或许可以想起一大堆例子,但是,想开口时,又会觉得苍白无力。
这就好比,史书中经常会出现“是岁,大疫,十户九空”的字眼,但是,如果你没有经历“非典”、没有经历过“新冠”,就永远不会懂这几个字的分量一样!
很多事只有你真的遇到了,你才会理解那究竟有多么的可怕!

(秦二世元年),乃更为法律,务益刻深,大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于是公子十二人僯死咸阳市,十公主砶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逮者不可胜数。
以上文字,就是《资治通鉴》中,关于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败家子”、篡位者秦二世,为了权力,弑杀兄妹的所有记载。
“公子十二人僯死咸阳市,十公主砶死于杜”,短短的十七个字,在全篇文字达300余万的通鉴中,简直不值一提;在翻阅史书时,就是一掠而过之事。

可是,如果把这十七个字换成以下文字,也许你不会那么轻松了:
7号墓,墓主为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头、身、四肢分离。
10号墓,墓主为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头、身、手、足骨分离,倒置于椁室头厢内。
11号墓,墓主为女性,年龄在30岁左右,骨骼完整,仰身直肢,上下颌骨左右错动。
12号墓,墓主为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头骨置于椁室头厢盖上,肋骨及其他骨骼置于头厢内。
15号墓,墓主为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头、身、四肢分离,置于椁室头厢盖上,头骨在椁室外乱土中,头的右颞骨上插有铜镞一支。
16号墓,墓主为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上半身尸骨在椁室内,头骨在椁室头厢的盖上,下肢骨在填土中。
17号墓,墓主为女性,年龄在20岁左右,头、身、下肢分离,左脚与胫骨分离,两臂伸张作趴伏状。
18号墓,有铜剑一把,未见人骨。

上面这段文字描述的是,考古学家们在据秦始皇陵以东500米的上焦村,发现的始皇陵大规模陪葬墓群内的场景。
在已经发掘的八座墓中,出土了七具尸骨;其中,五男二女中,六人身首四肢分离。
很明显,这些人都是被酷刑肢解而死;
生前受到折磨最少的也许就是11号墓的那位“全尸”了吧!可是,从其上下额骨错位遗骨来推断,她死得也没有那么轻松(被人活活勒死)。

那么,这些被人折磨致死的陪葬者都是谁呢?
考古学家很快找到了线索:这些墓葬中,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秦少府”字样的陪葬品,而我们知道,“秦少府”即是后世“宗人府”的原型,是专门管理王族人员的国家机构。
也就是说,这些给始皇帝陪葬的青年男女,都是嬴氏王族。
据此,就有历史学者大胆推断:这些被人残害致死的嬴氏王族成员,非常有可能就是,史书中记载的被秦二世所屠戮的兄弟姐妹。
当然,这并不是历史学者的凭空想象。
因为,据史书记载,秦二世*杀屠**诸公子、公主的时间是在二世元年春天,而秦朝以阴历十月为岁首,也就是史书中的春天,即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数九寒天;而在所发掘的陪葬墓壁上,正好有修墓人烤火的痕迹——实物与文献得到了完美印证。
在这里,小编要特别指出一点:那座只有一把青铜剑的18号墓,非常有可能就是大秦帝国原本的继位人,公子扶苏的衣冠冢(扶苏的自杀之地离咸阳太远,所以他的尸骨并没有运回)。

这些陪葬墓的发现,无意间给我们揭露出了那一段残酷的历史真相:
在“沙丘之变”后,以秦二世、赵高为首的既得利益者,害怕自己的阴谋被人识破,更害怕同样具有继承权的秦国公子,打出“讨贼”的名义夺取权力,所以秦二世与赵高二人先下手为强,他们网络罪名,大肆株连。将可以与自己争夺权力的血亲屠戮而尽。
虽然史书上的记载只有寥寥数笔,但是那十几座,掩埋于荒草中的古墓,告诉了我们:什么是残酷!
故而,当再有人问我:一个人为了权力,到底可以有多残忍?
小编就会说,你去始皇陵旁的上焦村,看看那几座陪葬墓,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