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怎么算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退培训费)

劳动合同解除用给员工补发工资吗,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含加班费吗

近日,小编发现,很多HR居然不清楚,医疗期结束后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但要给经济补偿,而且还有可能支付医疗补助费。

什么?!竟然还有一笔钱要给员工?医疗补助费究竟是何方神圣呀?怎么通读《劳动合同法》全文,也没有找到相关规定呢?

别着急,容小编一一给您分析分析~~

先上个小结论: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员工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那么,司法实践是怎么样的呢?小编检索了近年来有关医疗补助费的判例,并整理如下:

1 不支持医疗补助费的案例

1、敖雪兰与佛山市宝利发纺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案号:(2020)粤0608民初3128号】

——法院认为:医疗补助费支付的前提条件为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因员工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

2、陈秀贤与佛山市南海区易铖塑料五金电器厂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19)粤0605民初11055号】

——法院认为: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员工于2019年1月25日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以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导致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可见本案中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并不符合《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条中规定的情形。

3、谢寒翠与广东中侨五金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16)粤0606民初15660号】

——法院认为: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属于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员工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医疗补助费及代通知金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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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医疗补助费的案例

1、韩稳江与北京和众华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一案 【案号:(2021)京民申7816号】

——法院认为:参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应支付员工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数额。

2、侯亚桥与佛山市南海权海五金带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案号:(2017)粤0605民初17978号】

——法院认为:本案员工经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员工伤残程度为五级、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参照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第六条规定,结合员工的疾病及身体情况,本院酌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22404元(3734元×6个月)。

3、新乐卫浴(佛山)有限公司、陈伟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17)粤06民终6318号】

——法院认为:《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并未被有权机关废止,与上位法也并无冲突,仍为有效。故原审根据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标准,判决新乐公司支付陈伟才医疗补助费9060元,处理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小编给您总结总结:

1、大多不支持的案例是由于员工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结束后辞职或者员工严重违纪所致,故符合以下情形,公司还是得给医疗补助费:

①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五至十级,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2、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一般相当于员工6个月工资,患重病或绝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3、如果公司对是否属于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存疑,建议联系公司注册地或用工地的劳动部门,进一步落实。

法律法规参考: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第二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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