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检是必须的
一)1995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章婚前保健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第十二条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二)2001年10月1日施行的《甘肃省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须查验男女双方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符合结婚条件的,方可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给予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第二章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婚检是免费的
为大力提升我区出生人口素质,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进一步普及婚前医学检查,甘州区出台惠民政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区辖区内,在本区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结婚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享受免费婚检服务!
三、不做婚检,隐藏风险
2003年,我国把“强制婚检”变为“自愿婚检”。但是,伴随着骤然下降的婚检率,出现的情况是,新生儿的出生缺陷、配偶双方的健康权、知情权遭遇困境。
1)增加缺陷儿
根据2012年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中国目前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约90万例,从2003年起,新生儿的出生缺陷率在10年间翻了一倍。

2)隐瞒性传播性疾病
部分人群已知自己患有疾病,担心另一半知道有所顾忌,因而有意避免婚检。例如梅毒,在婚检中的检出率虽然下降了,但同期孕期梅毒的发生率却明显增高。婚姻双方婚前没做婚检,一方向另一方隐瞒了自己患有艾滋病病情的事实,从而导致婚后传染给对方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会对自身及配偶产生影响,还会严重危害下一代的健康。
3)妇女给孩子传染疾病
缺乏婚检,如果不小心怀孕,还可能把一些传染性疾传染给下一代,比如乙肝病毒!

4)高危职业父母有风险
部分儿童肿瘤与父母从事的职业有关,尤其是从事油漆、橡胶、塑料加工行业,因经常接触化学物质,会使孩子也有机会接触到这类致癌物,埋下癌变的隐患。
另外,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常见肿瘤与遗传有关。
四、婚检,到底查什么?
一些年轻人说,每年工作单位都会进行定时体检,所以自己的身体没什么毛病,没必要在结婚之前再做一次检查,反而是多此一举。
其实,婚检与普通体检并不一样。
婚检重在检查遗传病、性传播疾病及男女双方的器质性疾病(如肿瘤等)以确保出生儿健康。

1)病史询问
了解双方的血缘关系及既往病史。比如,是否有过影响婚育的精神病、传染病、遗传病、先天性缺陷等。
2)传染病检查
如检测乙肝、梅毒、艾滋病等。一般的抽血检查只是查血常规,查不出这些病,必须单独另做检查。
3)生殖器官检查
检查有无畸形、有无疾病,可以发现无生育能力或需要暂缓生育等情况。
4)遗传病筛查
如地中海贫血检测、G6PD缺乏症(蚕豆病)检测,主要是为了保证宝宝的健康。广东、广西、四川、重庆、海南是地贫高发区,尤其要注意。
五、婚检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三张。
3)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一周内不要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等化验结果。
5)由于肝功等化验检查下午才可出结果,所以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同时,注意领取《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时必须婚检当事人双方亲自在场。

新婚夫妇自觉接受婚检,既是对自身健康负责,也是对准家庭及下一代健康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为了下一代的幸福,请您主动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咨询电话:82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