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接私单离职后被发现犯法吗 (在公司收受贿赂10万左右判几年)

当事人咨询:

在某民营贸易公司上班,负责销售工作,正好我亲属开类似行业公司。于是我引荐客户对接我亲戚,但背后实际业务是我在和厂家对接。在客户成单后,客户把商务费用打到了亲属账户上,数额约五十万。

目前我工作的公司报案,公安以非公受贿罪立案。第一次笔录完成后当天做了取保。目前两次笔录做完,期间引导性比较强,对我有利的信息几乎都没有被记录,并引导我认罪认罚。现在调查应该基本结束准备移送检察院。这种情况,我会被判处刑事责任吗?

我的回答:

首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兼职外快”的区别。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件,是国企的一个程序员,在外面接私活获利,最后被国企举报了,和你这个案件很类似。当时我的主要辩护要点就是到底是“违纪”还是“违法”,到底是受贿还是“外快”。这里面有一个核心精髓,就是“对价性”,什么意思?就是所谓受贿类犯罪,指控的核心是职务行为的不可以收买性,并为对方提供了不正当利益。换老百姓能理解的大白话,就是“钱购买了权力”,而“兼职外快”,本质是“钱购买了劳动”,这就是区别。从你叙述的情况来说,你的案件处于交叉状态,里面既有一定的职务因子,又有一定的劳动因子,还是比较麻烦的一种状态,这个时候也就是说介于够罪与不够罪之间。有人会说,还能这样?当然能,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案件处于灰度地带,对办案人的水平和辩护人的水平都考验极高,这类案件检察官个人有时候都拿不定注意,往往会结合律师意见,并上联席会,和一些资深的检察官互相讨论,为什么这么做呢?主要还是怕出现无罪案件,尤其是对方律师比较强势的时候,他往往也需要慎重,必须找到一种说服法官的理由,这是他纠结的地方,你的案件恰恰属于此类,我个人倾向于是”兼职外快“属性,毕竟职务性比较弱。

其次,刑事的穿透性。 不得不说,这类案件中大多都伴随着民事行为,也就是“民刑交织”问题,这是比较麻烦的。比如,很多行受贿之间参杂着借条、合同、工资、中介费等外衣,因为生活中大家不会表达的那么赤裸,往往会形成行业默契,自动地将“好处费”做成了借款、工资、中介费等等,虽然你刑事具有穿透性,但你不能想这么穿透就怎么穿透,那样成了主观定罪了,就是司法人员想怎么认定怎么认定,法律对于穿透性还是要求很高的,必须有明显的证据链条特征,才能突破“民事外衣”。但这样的民事行为能否上升到刑事处罚,到底什么样的标准能进行刑事穿透,没有明确的标准,一个案一个特性,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因为这里面所谓的行业默契,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微妙心理活动,证据很难明显凸显出来,往往需要通过一系列证据链条来推断金钱往来与获得利益之间的紧密度,再比如,你的案件中的利益属性问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职位的影响力,有一部分并不是基于职位的影响力,出现混淆的情况怎么办?那按道理你是不是要剥离开,通过审计的手段,不好意思,审计还真不好剥离,这也是司法实践的难题,这都会对未来案件走向产生一定的影响。

最后,强制措施的参考性。 你说存在诱供现象,这个点有一定的敏感性,还是积极让专业律师介入进去,这个点就不在这里展开了。我主要围绕你提供的另外几个信息展开,职务类犯罪说到底还是和经济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类案件往往具有敏感性,各个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还是很慎重的,比如现在是取保,就说明对方掌握的证据对于定罪还是有些勉强的,当然这个状态会存变动的,毕竟涉及的证据角度比较多,有产商、你、亲戚、公司等多方主体的参与,案件走向波谲云诡,会存在很大的变数。如果单纯从你给出的几个简单的要件去判断,缓刑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但严谨的判断必须结合多方面因素,才算是比较中肯的意见。

作者:刘永强律师,前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部检察官,现律师,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需转载,请私信或联系作者本人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