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赤焰新闻”报道了一起开封未成年人的案件,标题为《开封一11岁女生在KTV被未成年*暴强**,警方:会依法办理》。还没看内容,只看到标题,就让网友们感觉后背发凉,非常可怕。网友们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应该改了?坚决不能让保护青少年的好法律成为保护犯罪者的恶法。

情况是这样的:2023年12月15日下午,开封市所属的杞县某小学6年级11岁女生小花(化名),被一名已经转学到郑州的女同学叫往县城的一家KTV。在KTV包间内,5女4男共9名在校学生和辍学少年,将小花全身衣服扒光,命令小花跪在他们面前,随后用皮带等物品对小花进行殴打。一名已满14周岁、不满15周岁的辍学者当众对小花进行了*暴强**。

小花背部的伤痕
后来,小花的母亲杨女士从警方处获知,这名性侵者从2023年10月就开始对小花进行性侵,但威胁小花不准乱说,不然“弄死她全家”。不仅如此,在施暴后,这些人还把*辱侮**小花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并把小花的手机抢走卖掉。

小花肩部的伤痕
目前,性侵小花的辍学者以及其他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虽然对这几个未成年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很多网友担心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罩着他们,最终他们会免于惩罚。
所以,网友们认为,对于这样的刑事犯罪,即便是未成年人,该怎么判就该怎么判。判过刑之后,先送到少管所,成年了就移交监狱,不然就让这些无法无天的孩子钻了法律的空子。

有网友说: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真的应该改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用来保护施暴者的,而是保护受害者,而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往往用错了地方。所以,针对这种重大刑事案件,更应该出一个“未成年人监护人”监管不力罪。那就是未成年犯罪,让未成年人的父母二人去坐牢,所谓是子不教养,父母之过,既然父母从小不管教,那就替受罚吧!
另外,这家KTV歌厅是否也应该有责任?KTV为什么会允许未成年进入?这等于提供了施暴场所,让未成年人犯罪。
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我们不能在网上对他们进行道德审判,也不能用网络的力量干预司法。但是,我们都有一颗正义之心!不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这样的未成年人。
最后,让我们耐心等待律法对他们的惩罚吧!#文章首发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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