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洗浴中心潇洒一圈不给钱会怎样?
近几年在饭店、洗浴中心消费不给钱的案件时有出现,有的是因为生活没有激情找些乐子,有的是真没钱还想潇洒,但无论什么原因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

以前常听说吃饭逃单或吃“霸王餐”,也许是生活压力过大,年轻人有些浮躁,再就是有一些青春影视剧把吃“霸王餐”或吃饭逃单当成了娱乐,当成了时尚,宣传歪曲的价值观,给年轻人做了错综的示范指引作用。年轻人心性还不算成熟,平时工作节奏快、压力大,需要有宣泄的方式,也有追求刺激的想法,再有错误的价值观引导,那么做出吃“霸王餐”这样的行为就可以理解了,但在法律上不能接受。事情的原因多数就是寻求刺激,说白了就是没事闲的。几个小哥们、小姐妹的,在饭店胡吃海喝一顿,然后学着影视剧,先跑几个,然后剩下的人趁着老板不注意再一跑,感觉挺潇洒,挺刺激好玩的,可是就没想过后果吗?真的以为被老板抓住付了饭钱就可以了事吗?如果老板心好看你们年轻,训斥几句让你们把钱还了就可以了。要是事发后老板报警,被警察抓住,那就不只是要赔钱了,还涉嫌寻衅滋事要被治安拘留的。这是年轻人不懂事的情况。还有一种就是一帮老混混,他们是真没钱,跑也跑不动,到饭店点一堆好吃的,结账时也不跑,直接告诉老板没钱,这就是破罐子破摔了,老板也没办法只能报警。按照现有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按诈骗处理的,也是要拘留的。可是如果出警后嫌疑人表示有还款能力,且可以付钱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是按照纠纷处理,不以诈骗进行处罚。

最近出现的新情况是“霸王澡”,也许是违法嫌疑人有了更高的追求,不再满足于口腹之欲,而是又有了新的“精神追求”。嫌疑人往往到高档洗浴中心把洗浴、搓澡、按摩、吃饭等各种服务来一遍,再把烟酒点一圈,住一晚,早上结账的时候直接告诉服务员没钱。这一圈花费千八百元就没了,老板也不可能放过他,只能报警处理,实际的花费也只能打折上报。警察出警后,嫌疑人也不反抗,直接承认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这种情况的花费很难到达刑事处罚的程度,只能按照诈骗给予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处罚。

近期在案件分析的时候又发现一种新情况。有一名嫌疑人将洗“霸王澡”的行为当成了日常操作。这名人员在拘留结束释放后,再次进入另一家洗浴中心,将上次的操作再来一遍,潇洒完之后,如果老板揍他一顿也就算了,如果再次报警,他也不反抗,直接进入拘留所再待15天。出来后,再换一家洗浴中心再来一遍。他的这种行为坚持了能有半年多的时间,被公安机关拘留好几次。由于处罚机关不是一个,所以初期各办案单位也没有发现这个情况,直到次数多了以后,在查询前科的时候发现了这一问题。半年多之后,这名人员在本地就消失了,经过我分析后认为,可能他在本地已经无法再次进入洗浴中心了,流窜到别地继续这种操作了。

总结下就是说吃饭逃单或吃“霸王餐”,洗“霸王澡”都是违法行为,年轻人不要不分黑白的追求刺激,从而触犯法律。建议影视媒体也不要误导错误价值观,以免将年轻人引上歧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