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房屋*地征***迁拆**中,涉及到的部门有很多,各个部门的职责也不一样,那么哪个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其实出具安置补偿方案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镇级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下面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晰的了解农村房屋*迁拆**流程,就对各个部门所要负责的工作做个大致的梳理,让大家心里有数。
1.发布*地征**公告:县级国土资源局
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获得*迁拆**农民的签字确认,之后会根据*迁拆**项目的性质提交给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这里所说的发布的*地征**公告是获得批复之后的正式公告。

2.发布*地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
通常是县级国土资源部们将公告下发到各个需要*迁拆**的村委会,由村委会组织公告公示。这期间,如果*迁拆**农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政府举行听证会,异议较大的可以酌情修改补偿方案。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民的法律知识薄弱,并不了解这一程序,很多地方为了尽快把*迁拆**的事情解决,也没有告知农民可以这样做,因此大家自己还是要上点心。

3.签订*迁拆**补偿协议: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没这个权利)

4.发放*地征***迁拆**款:县级人民政府中的土管部门、村委会
通常我国实行得是“先征后拆”的*迁拆**政策,在*迁拆**款下来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中土管部门核对然后下发到*迁拆**地的村委会,村委会再根据各个*迁拆**户签订的*迁拆**补偿协议将*迁拆**款一一下发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