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5年7月,余某作为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的方式,被招聘到遂昌县人民医院工作。同年9月,余某被选为浙江二医院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的学员。为了避免余某学成回来后过早离职给医院造成损失,余某临行前,医院与余某签订了《县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约定培训结束后,余某必须为选送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在其他的县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工作。否则,余某需要将医院培训期间支付的所有费用返还,并支付 合同违约赔偿 金10万元。培训结束后,余某于十月四日回医院报到,并于当日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遂昌县人民医院认为,根据协议,余某在协议签订的服务器未满的情况下辞职,应按合同退还培训费,并支付10万元违约金。但是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随后余某被该用人单位告上了法庭。

那么参加了用人单位的培训并签订了相关协议,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合同违约赔偿呢?今日顶律网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合同违约赔偿 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满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上面可以看出,余某应向单位支付违约赔偿金。随后该案又经过劳动仲裁、遂昌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最后判决余某支付该用人单位 合同违约赔偿 金101632.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