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
家住沾益金龙的敖先生
将一面印有
“神警雄风 犯罪克星”
的锦旗来到
沾益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
对公安机关帮其追赃挽损表示感谢

2023年12月31日
辖区居民敖先生到金龙派出所报警称
其微信被盗走5000元钱
请求查处
接警后
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迅速锁定嫌疑人吴某方
办案民警于当日将其抓获
经查
吴某方与敖先生系朋友关系
吴某方在帮助敖先生操作手机的时候
悄悄地将敖先生微信上的5000元钱
通过扫码支付转到自己的微信上

目前
被盗资金已全部返还给受害人
吴某方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