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协助他人骗贷案例 (浦发银行骗贷案)

妄想金蝉脱身,离职前竟将骗贷业务转给同事,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

4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客户经理王某协助客户魏某骗贷,经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

浦发银行员工协助客户,协助骗贷要判几年

图片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当时菩提果果公司的经营人魏某办理一笔*款贷**业务,在专门办理*款贷**业务的张某介绍下,认识了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客户经理王某。魏某与张某两人商议,用抵押物向浦发银行*款贷**。期间,王某为其提供了*款贷**材料清单,在实际调查抵押物后,告知魏某还需要有公司实际场地,魏某依照要求逐一办理。

由于抵押物已在别处抵押,在张某介绍资金、王某作为担保人归还债务后,王某将抵押物的抵押权变更到了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魏某在以位于安平县中心南路的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魏某又以菩提果果公司购买线材为交易背景,同时提供安平誉正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以及购销合同等资料,向浦发银行提出*款贷**申请。

王某依据上述*款贷**资料,制作不实的授信调查报告,从而使菩提果果公司得到石家庄分行4000万元的*款贷**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2014年1月7日,魏权以菩提果果公司的名义从石家庄分行办理了存3000万元保证金、*款贷**6000万元承兑汇票的*款贷**业务,期限为六个月。

上述*款贷**到期时,魏某无力归还*款贷**,与张某商议继续在浦发银行“倒贷”来还清该笔*款贷**。“倒贷”方式变更为国内信用证业务,王某指导张某公司工作人员修改购销合同,再次以菩提果果公司购买线材为背景向浦发银行提出*款贷**申请。最终办理了存1280万元保证金,*款贷**428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款贷**业务。

在公安机关发现菩提果果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后,魏某自首并交代骗贷事实,案情这才败露。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骗贷过程中,客户经理王某明知申贷方的实际情况,仍多次为其提供指导,完善相关资料。为逃避责任,在办理“倒贷”业务时,以马上离职为由,将业务转给同事。法院判决后,其上诉称,“本人应承担工作失职所带来的法律责任,但不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

最终,王某被宣判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