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托管公司卷款 (房屋托管公司跑了房东怎么起诉)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 陈彦琳)4月11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在南京江北新区通过一家房屋托管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并预缴了半年的租金。然而,还没等入住,房屋托管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却突然将其拉进一个群里,告知公司老板卷款跑路了,让群里的租客和房主赶紧报警。听到这一消息,租客和房主们乱成一团。不料3天后,老板突然现身,不但否认自己卷款逃跑,还称因为公司和业务员之间有劳务纠纷,对方是故意拉群“报复”。这到底是咋回事?现代快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租房托管公司跑了算什么案件,租的出租房老板欠钱跑路了怎么办

事件:刚租房被告知老板跑了,真身出现剧情“反转”?

张先生在疫情结束后返宁复工,4月11日刚通过江北一家名为南京煊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煊科”),在天润城小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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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后,按照押一付六,张先生支付了煊科半年的租金,共13500元。可是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4月16*他日**就被煊科的一名业务员杨某拉进了一个微信群,被拉进群的还有大量的租客和房主。

杨某在群里发消息称,煊科公司原计划在4月15日针对部分租金到期的房主打款,现在公司法人、财务以及老板均已失联,如果房主没有收到租金,可及时与老板进行联系,还劝大家赶紧报警。

不少房主和租客纷纷与老板田某进行联系,发现对方手机已经关机了,根本联系不上。与此同时,有人前往煊科此前在弘阳广场附近的门面房查看后,发现早已“人去楼空”。还有部分房主声称,煊科原本应该在1月支付的房租,自己却迟迟没有收到。种种消息在群里被共享后,不少人先后前往沿*派江**出所报警求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类似张先生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群里房主和租客共有100多人。而煊科在江北托管的房子约五十套左右。就在房主和租客相继到派出所报警备案后,4月18日,事情突然出现了反转,煊科老板田某现身,并声称业务员是因为跟公司有劳动纠纷,私自拉微信群并散布谣言,离间公司与客户的关系,给公司名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并称业务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自己并没有卷款逃跑。

担心:房屋托管公司“高进低出”,租金收不回咋办?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还未可知,但老板“卷款逃跑”让房主和租客对于煊科的诚信产生了怀疑。

房主石先生对记者说,“房租已经逾期未支付,人现在又联系不上,要说他没打算跑我肯定不信,毕竟店铺都门头都拆了。这几年房屋托管、长租公寓的公司跑路的情况太频繁了。”租客刘小姐则表示,租客的钱交给了煊科,可是煊科却没有把房租交到房主手里,“现在房主说,煊科已经逾期未支付租房款,他们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如果我要继续租就得重新交钱,不然就让我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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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更让房主和租客觉得煊科不靠谱的原因还有一条,那就是通过微信群房主和租客“面对面”沟通后,双方诧异地发现,煊科支付房主的房屋月租金,竟然高于跟租客收取的月租金。

以石先生的房子为例,煊科每月支付给他的资金为2100元,而煊科跟租客收取的月租金只有1900元,“作为房主,虽然煊科跟我约定了每年有1个月的免租期,一年只付我11个月的租金,但这样‘高进低出’根本是赔本生意,怎么赚钱呢?”石先生说,如果不是这次突发事件,他压根没想到煊科这么不靠谱,“就是老板不是真的跑路,我也会要求解除合同,根本就没办法信任对方。”

此后,记者联系沿*派江**出所获悉,目前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回应:因为疫情亏损严重打算“退市”,没跑!

4月20日,经过多次联系,现代快报记者终于与煊科老板田某进行电话沟通。他在电话里表示,“我根本就没跑,也不可能跑,因为跟业务员之间有矛盾,部分租房合同也被他们带走了,公司正在整理合同和核对账目,也确实存在部分房屋租金拖延未支付的情况。”

田某称,今年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公司亏损严重,加之与部分业务员之间有矛盾,导致公司账目混乱,“本来4月中旬要给部分房主打租金的,我十三四号的时候就到南京了,就是打算来处理这个事情的”。

因为疫情期间生意不好,田某在4月15日的时候将公司之前的门店退租了,“结果16号就发生了业务员拉群的事情,后来派出所也跟我联系了,当时我在山东老家,17号晚上就赶回了南京,并且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

对于租金“高进低出”,田某解释,该公司与房主一般一次性都会签订三年或者五年的合同,“房主每年免一个月租金,前面还有几个月的空置期免费。公司最早运营的时候,确实收了几套价格比较高的房子,后面都把价格压得比较低。另外也要看租房市场的整体形式,通常房子租出一年内后,后面几年价格也适当上涨一些。房子如果高价租不出去,我们就会降低一些价格,否则空着亏损更严重。”

田某介绍,公司在江北接受房主委托租赁的房屋大约有五十套左右,年后租了一部分,但是因为跟业务员之间有矛盾,年后新租的房子管理比较混乱。“现在出了这个事,生意更没法做了,房主和租客现在都不信任我,我也在找律师帮忙处理,打算解除委托和合约,该退钱的退钱,还收回的收回。”田某表示,“我现在也在积极筹钱,一时半会儿拿不出钱来,他们逼我也没有用。”

主管部门:此类经营模式将严管

截至记者发稿前,有租客告诉记者,田某承诺6月1日左右会集中退款给他们,“要是真能退钱就好了,我们就担心他是拖延时间。”该租客表示, “钱要不回来,房主收不到钱,停电停水赶我们走,我们也没办法。”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如果后期田某始终没有支付房屋租金或者向租客退款,房主和租客该如何维权呢?对此,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双强律师认为,房主与煊科之间的委托关系是基于信赖的关系,按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但房东与煊科的委托合同解除,煊科代表房东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承租房屋到合同期限届满。房东可以向煊科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而房屋租赁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也就是房东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眼下租房市场上“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机构频现,从2019年起乐伽公寓、蛋壳公寓相继“爆雷”后,相关部门也专门对此类租赁企业加强监管。4月16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金融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采用“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的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的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机构,应在房产管理部门指导下,将在银行设立的租金托管专户变更为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设立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风险保证金,并将相关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均纳入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