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未付款欠条怎么打 (别人买车没有付款给我打欠条)

打了欠条把车开,

拖欠购车款却懒着不还。

在买卖交易中,

买方未能及时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最终被诉至法院,得不偿失。

近日,固镇法院新马桥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陈某给付原告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欠款108000元、利息14377.89元及以108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时止按月利率0.5547%计算的利息;驳回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5日,陈某从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处购买车辆,因资金不足陈某欠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购车款108000元。双方约定欠款108000元分期24个月给付,自2020年12月5日至2022年11月5日每月给付本息合计5099.08元,利息合计为14377.89元。同日,陈某向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出具了欠条。

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陈某至今未给付购车款108000元及利息,该公司遂诉至法院。

固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某从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处购买车辆,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陈某认可欠款事实及利息约定,故本院对此诉请予以支持。固镇县某运输有限公司要求对皖CBxxx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的价值在欠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该车辆登记车主非本案原、被告,被告陈某陈述皖CAxxx号车辆已出售且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故本院对此诉请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