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刘是一个中年男人,欠了几十万外债,什么法都想了还是还不上,躺平还真不行。他得供孩子上学,给老人买药治病,睁开眼睛就是钱。前些年,他因为救一只流浪狗,被铁栅栏扎伤了一只眼球,几乎导致失明,找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去年冬天,大老刘就是为了一日三餐,开着一辆面包车,向路边的农贸的摊位兜售塑料袋,被迎面超车的汽车撞了。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就是这只一直想摘掉,但没有手术费的眼珠,让他和保险公司干了一场官司,获得了将近60万的赔偿款。
保险公司可不是吃素的,有的保险勘察员,他那个本事甚至大于刑事侦查员。勘察员用相当一段的时间,勘察工作完成了,保险公司就去公安局报案了,指控大老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涉嫌诈骗,保险公司拒赔,并且提出了7个异议。
·第一点,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拨打了120救助,被大老刘给拒绝了,自己回家了4个多小时之后才去医院,还是舍近求远医院。保险公司认为伤者的眼球破裂,是常人所无法忍受的疼痛,伤者的这个行为,不符合常理。

·第二点,保险公司说,从身份证的照片上,肉眼可见大老刘的右眼有异常,推断他的右眼,在事故发生之前就有问题。
·第三点,从交通队调取的监控看,伤者在事故发生日,多次在事故的地周围来回的盘旋转悠。而且事故发生后,大老刘自己下车,右眼紧闭,脸部也没有血迹。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大老刘的眼球,没有破裂。
·第四点,调取事故发生之前,这个车的行动轨迹,发现出险之前的几个小时,大老刘一直在出险的地段来回绕圈行驶,行为可疑。

·第五点,查出这个伤者,半年前曾在同一路段,用同样的碰撞的方式,发生过一起同类的交通事故。
·第六点,保险公司从保监会调取伤者,从疫情前后的三年多,合计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出险率这么高,异常。
·第七点,保险公司还发现这个大老刘,在两起事故中,向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了巨额意外险高达700万元,事故发生后也都在第一时间向两家分别索赔。
另外查勘员经过侦查调查反馈大老刘的个人存在着巨额债务问题,所以保险公司认为这个案子的事故性质异常,存在保险诈骗的严重风险。

话从两头说,再看大老刘没按套路走,该报案报案,该接受调查接受调查,该起诉起诉,就把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告到了法院,请求赔偿额60多万,包括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大头就是眼球破裂的七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47万余元。
法庭上保险公司还是按照公安局报案的那7点来抗辩。重点来了,看大老刘是怎么反驳的,怎么做合理解释的。

·第一,给路边摊送水果蔬菜的袋子。事故发生的路段本来就是每天的必经之路,肯定来回转悠,来回往返。也确实在同一路段上与其他人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但是这个路段是回家的必经之路,发生事故的概率当然大于偶尔在这个路段上行驶的其他车辆了。
这三年多也确实与他人发起了8起交通事故,除了这一起交通事故的后果较重以外,其他都是小事故,其中有的事故还是撞了别人的。大老刘发生事故的概率确实大了些,是运气不好,但是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故意的?
·第二,之所以不在当地治疗眼伤,而去远一点的医院治疗,原因是眼球破裂了,需要较好的医院来治疗。

·第三,有两辆车,虽然车不好,但是为两辆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同时保险员跟我说多花几百块钱再购买其他意外保险,做法完全符合一般的常理。
关于欠别人的债务几十万,这是由于这几年众所周知的不景气导致的,不是个案的,欠钱的人太多了,这太正常了。但是与此同时别人也欠几十万,再说了尽管欠了他人一些债务,上有老下有小,为了几十万不要命了,来制造交通事故。
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大老刘因为交通事故,是原告因为交通事故受伤有权主张赔偿。

关于本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部门已经从事故的现场勘查了照片了,视频资料各方面做出了事故的认定,被告司机负全责,原告没有责任。虽然被告保险公司对事故发生提出了7点质疑,但原告能够对此作出较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在这次事故中大老刘存在着过错,所以判决保险公司提出的7点异议不予采信。
另外法院认为,虽然原告确系会经右眼受过挫伤,但是人家的眼球并没有破裂,原告的就医病案上也能证明,本次事故发生前原告虽有眼疾病,但是眼球是完好的,所以保险公司提出的原告在事发前眼珠有异常,与本次事故无关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最终基本支持了老刘的全部诉讼请求,大老刘的废眼球也摘了,赔偿款全拿到了,但是大老刘自愿去还债。

各位本故事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故事里有司法实践,有事态冷暖,在经济萧条的当下,大老刘的窘境不是个例,但是有人选择了躺平,大老刘选择了负重前行。福兮祸兮,焉知非福。
我是会*法讲**律故事的老张律师,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