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并缴纳社保费用,是企业应有的法律义务。
但实践中,总有个别员工会因为想多拿点钱主动放弃社保缴纳。
企业千万别以为这是捡到便宜了,此番请求背后,藏有巨大的风险隐患!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后反悔
小王入职后,听说公司每月都要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从工资里扣除一部分。
小王经济拮据,就想着怎么能不交这笔钱,从而让到手工资更多一些。
于是跟公司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了一份 《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 ,随后公司也不再从工资里扣除需要个人承担的社保。
但小王所在的企业是一家生产油漆的重工业单位,长期接触油漆让他患上了肺炎。
经济拮据的小王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看病,小王的同事提醒他: “如果你当初缴了社保,现在就可以申请医保报销了。”
小王这才后悔,体会到社保的作用。
在医疗费的压力下,他想了一个“坏招”,主动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说上班至今,公司从来没有给他缴纳过保险,导致自己患了重病,却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 想让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以此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一听,也不干了:“明明是你不想交的,还跟我签了文件,现在怎么还怪到我头上了?”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作出的同意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公司无权以此承诺作为减免自己法定义务的依据。
公司应当为小王缴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而未缴纳,致使小王患病后无法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故公司应当赔偿该损失。
另外,尽管《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是无效的,但这是其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根据员工真实的意思表示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主观并无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故意。
因此,员工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依法得不到支持。
(注意:上述观点,各地存在不同司法意见)

实操干货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除了面临工伤赔付的风险外,还可能要承担滞纳金、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
那么企业应如何降低该风险?
No.1
说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人事部门需加强宣导《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社保的相关规定以及购买社保的好处,让员工能全面详细地了解社保。
No.2
作为不予录用或辞退的条件之一
招聘面试时,面试官应向面试人员说明公司缴纳社保的具体情况,并将“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企业办理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等作为企业试用期 不符合录用条件 之一,将风险扼杀在摇篮。
同时, 也可以将“不能或不愿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 若出现此类情况,即使没有试用期,也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No.3
为拒绝缴纳社保的员工投保商业保险
由于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并不冲突,参加了社会保险同时公司也为员工投保 商业保险 ,例如:雇主责任险。
在发生工伤时可申请商业保险赔付,以减轻员工发生工伤意外时公司赔付的费用。但是需注意的是,购买商业保险并不能免除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责任。
No.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企业规章制度又没有相关约定的,企业一般是不能直接以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最好的方法是企业与员工 进行协商, 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