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推送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数据
服务监测对象“应纳尽纳”信息比对工作
为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卧龙区医保局建立了高额医疗费用患者负担监测预警机制,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乃至全体城乡参保人员,当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超过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员纳入因病致贫预警范围,并及时定期推送给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等部门,支持、配合、服务各乡镇办就监测对象“应纳尽纳”信息比对工作。
日前,经省扶贫监测系统统计查询,2022年度,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等报销之后,全区一般居民群众个人实际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5489.5元的2倍,即50979元)的有623人;全区一般居民群众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5489.5元的1.5倍,即38234.25元)的有187人。全区困难群众个人实际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5489.5元)的有146人;全区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5489.5元的50%,即12744.75)的有186人。
2023年,截止5月1日,当年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等报销之后,全区一般居民群众个人实际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2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3760.95元的2倍,即67521.9元)的有30人;全区一般居民群众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2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3760.95元的1.5倍,即50641.43元)的有7人。全区困难群众个人实际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2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3760.95元)的有7人;全区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监测标准(2022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3760.95元的50%,即16880.48)的有13人。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比对、大额医疗费用预警工作,切实做好应保尽保、应报尽报、动态监测等重点工作,对于经相关部门按程序核准新增的困难群众,医保部门将照单全收,并及时跟进落实相关的医疗保障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