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用药与母婴健康关系密切,有些药物在妊娠期服用,会对孕妇和胎儿构成潜在危险。本文将妊娠期间孕妇常见的疾患与妊娠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相结合做一些基本推荐,以供即将成为宝妈的你参考。

孕妇腹部Tummy of pregnant woman
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动物或人类所具有的不同程度的致畸性,将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分为五级:

*级A**:妊娠头3月的孕妇的充分的良好对照研究没有发现对胎儿的危害(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此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动物研究没有发现对胎仔的危害,但在孕妇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或动物研究发现对胎仔有危害,但对孕妇的充分的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没有发现对胎儿的危害。此类药品对胎儿影响较小。
C级:动物研究表明,药物对胎仔有致畸或杀死胚胎的作用,但对孕妇没有充分的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或对孕妇没有研究,也没有动物研究。此类药品必须经过医师评估,权衡利弊后才能使用。
D级: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孕妇存在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没有更安全的药物可供使用,或药物虽安全但使用无效)孕妇用药的益处大于危害。
X级:动物或人类研究表明,能导致胎儿异常;或根据人类和动物用药经验,有危害胎儿的明确证据。孕妇使用药物显然没有益处。禁用于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1、 妊娠早期表现为"全"或"无"时间段
一般妊娠分为3个阶段:妊娠12周之前为妊娠早期,妊娠中期为13~27周,妊娠晚期为28周之后。细胞增殖早期为受精后18天左右,此阶段胚胎所有细胞尚未分化,对服用的药物表现为无选择性的作用,即为"全"或"无"现象。"全"是指胚胎受损严重而死亡,最终流产;"无"是指无影响或影响很小,可经其他早期胚胎细胞的完全分裂代偿受损细胞,胚胎能继续发育,不会因服用药物而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受精后半个月内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受精后3~8周,亦即停经后的5~8周,胎儿主要器官均在此时期内初步形成。孕妇在此阶段内服药易使胎儿发育停滞、畸变,这是"致畸高度敏感期"。妊娠3个月后,多数器官已形成,故药物对这些器官不会造成重大畸形,但对某些需经历较长时期才分化发育完善的器官仍能产生影响。
2、 妊娠期上呼吸道感染的对症处理

孕妇在妊娠期易患上呼吸道感染,出现发热、鼻塞等症状,需要对症服用一些退热药、抗组胺药等。退热的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FDA分级为B级,可用于妊娠整个过程。布洛芬在妊娠晚期应用可引起动脉导管收缩,影响胎儿循环,导致动脉导管闭合不全,临近分娩应用可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FDA分级为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用药为D级。抗组胺药物主要应用的有马来酸氯苯那敏和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FDA对这三种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乙酰半胱氨酸为化痰药,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氨溴索为溴已新在人体内的代谢产物,药物说明书中提示药物可经胎盘显著转移,建议妊娠早期妇女不予采用,妊娠中、晚期妇女慎用。
3、 妊娠期疼痛的处理
妊娠期使用镇痛药物概率大,据相关数据报告,使用阿片类药物和非甾体抗炎药后,仅观察到很小的致畸风险增加,如果暴露已经发生,也没有理由考虑终止妊娠。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疼痛后,可能存在新生儿戒断综合征的小风险,尤其是孕晚期,可能对儿童发育有持久影响。哌替啶FDA分级为B级,但在临近分娩长期、大量使用时评价为D级。
4、 妊娠期抗生素用药问题
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磷霉素、美罗培南等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FDA分类为B级,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喹诺酮类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甲硝唑国内说明书一直是妊娠期妇女禁用,但FDA对本药安全性评价为B级。替硝唑FDA评价为C级。制霉菌素用于念珠菌性阴道炎经阴道给药FDA评级为*级A**。
5、 利巴韦林致畸

利巴韦林FDA对其安全性评价为X级,能导致多种DNA和RNA基因组致死性突变。1987—2005年利巴韦林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显示,6000多例中胎儿畸形21例,死胎56例。建议服用本药的女性或男性配偶于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均应避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2种避孕措施有效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