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掉吊牌的衣服还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路过商场某个品牌服装专柜时,一大姐拿着前两天刚买的羽绒服在柜台前与工作人员理论:
“你们不是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嘛,我这刚两天为啥就不行了呢?”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是没问题的,但是商品必须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您的衣服回家后吊牌都已经剪掉了,所以确实没办法退还了”
“姑娘您给通融下,我不退了,换一件也可以”“确实不可以”。
随即大姐火冒三丈…
那么问题来了,新买的衣服回家后剪掉吊牌就真的没有办法退还了吗?
在商家角度来看,吊牌是保证产品为原装的关键因素,如果将吊牌剪掉无法保证产品是否被更换,所以他们会拒绝退货。
大姐的说法听起来也有道理:我只是剪掉了吊牌,对于羽绒服这件商品本身来说,是没有产生任何损毁的。
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法规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上述规定确实也没有详细提及吊牌的问题,但规定了商品应当完好。
通过检索司法案例,在原告田某某诉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案中,原告在将购买的徒步鞋剪掉吊牌后要求无理由七天退货,法院认为,徒步鞋本身包括吊牌本身的完整性并未被破坏,仅需将吊牌重新挂上商品,即可再次销售,所需商业成本非常少,被告作为经营者对此类情况应当有应对措施,以此为由拒绝原告退换货则过于苛刻。综上,原告要求退货及被告退还货款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在个案中,法院支持了消费者要求将剪掉吊牌的徒步鞋无理由退换的请求。
所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候,我们可以与卖家协商,商家如果同意这种情况退货,则按照商家提供的退货流程进行退货即可。此外,作为消费者,需要保证退货的产品依然是原装的,并且产品完好没有损坏,切勿替换商品。剪掉的吊牌应一并提供给商家,可以重新用绳子固定在原来位置。
如果商家认为剪掉吊牌不满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不允许消费者退货,则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助,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购物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