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每个单位中,通常都对劳动者有业绩的要求,业绩往往和工资待遇是挂钩的。有些用人单位还会以完不成业绩为由克扣工资和资金,甚至会开除劳动者。对此,大家都不会陌生吧?

网友A:
上个月经理突然通知我,因为我最近几个月都没完成公司规定业务量,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属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让我月底离职。我提出要经济补偿金,领导说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针对
“完不成业绩被开除”的情况
职工怎样拿起
法律*器武**保护自己?
小编今天再来
给大家补补课!

员工业绩不达标
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吗?
试用期的可以,非试用期的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事由有明确的规定,符合规定的才可以。
试用期内的员工业绩不达标,如果理解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非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果业绩不达标,应理解为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情况下,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单位要合法辞退业绩不达标的非试用期员工,需提供如下举证:

1、单位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或者培训,或者调岗,两个事情,单位至少要干一件。
3、单位要再次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属于违法解除,都会面临支付赔偿金及其他赔偿的风险。
但是如果完不成业绩,又正好劳动合同期将满,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不能胜任工作也不可随意辞退!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担任专职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员工正处于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如果被“完不成业绩”开除
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本文来源:《山西工人报》

长按指纹
一键关注

看完了
点个【在看】再走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