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遇到过以下几种情况:
公司给降薪;
公司让待岗培训只发最低工资;
各种理由借口就是拖着工资不发或者只发一部分;
或者强迫员工转岗
........
很多这样的情况,其实就是给员工穿小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肯定是想离职的,毕竟工作得不顺心,关键是一家老小等着用钱,只发最低工资肯定是不行的,房贷都不够。
但是又在纠结我自己辞职又没有任何的补偿,真的是觉得很亏!
其实公司之所以各种“穿小鞋”,目的就是为了让公司“看不顺眼”的员工自离,并且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其实咱们说白了就是公司想要“耍流氓”,你不愿意走,刚开始是给你给你降薪,然后看你还不走各种刁难,绩效考核不合格,然后又会让你待岗培训只发基本工资,总之让你自己扛不住了自己离职走人。
那么在公司这样“耍流氓”的情况下,员工要怎么做才能自己辞职还能拿到补偿金呢?
那就是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呢?
我们先了解什么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公司“耍流氓”,劳动者觉得我实在是干不下去了,自己主动申请被迫辞职。
员工通知用人单位被迫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为此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常见的情况是: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克扣工资
拖欠工资
不支付加班费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不缴纳社保
不提供劳动条件(比如工作需要电脑但是直接给收起来了)
最常见的就是让你在家里待岗,我想前两年经历过待岗的应该不在少数吧。
还有就是让你在公司参加待岗培训,美其名曰培训,其实就是变相的找借口只给你最低的工资。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以上的情况之一,你可以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不需要公司的同意,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该怎么写呢?
起草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
首先是理由,必须要真实充分,不能掺假,而且你需要拿出证据,证据要真实有效。
如果你在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查明你的理由不存在或者造假是肯定不会有补偿金的。

理由可以写一至五个,比如: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力暴**、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以下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
1、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2、战争情况下
3、公司确实经营困难,经公司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啥意思:
比如你的工资是一个月6000块钱,但是公司是按照最低缴纳基数3297交的,那就是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确定充分真实的理由以后开始起草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大家一个模板: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真实的公司名称)公司:
本人 ,公民身份号码: ,自 年 月 日入职贵公司,在公司担任 岗位。因贵公司 理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通知贵公司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我与贵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 年 月 日终止
请贵公司于 年 月 日前将拖欠本人的工资 元支付给本人,同时贵司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请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后及时为本人办理离职手续,本人保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
年 月 日
写好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给谁呢?
通常情况下,公司有人事部可以发给人事部,或者直接发给你的直属领导 ;如果就是一家很小的公司,一般没有单独的人事岗位,都是身兼多职,你的直属领导可能就会老板,那你就直接发给你的老板 (也就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就可以。
不要发给公司中没有任何职位的人,发给公司里比你职位高的人;
有的可能在公司里跟你关系不错,但是没有在单位任职,后期的举证会很困难。

怎么发呢?
如果能面对面交给公司工作人员的话就当面交给,然后请他们签字确认;
或者是通过快递的方式发给公司,记得选EMS邮件,保留好邮寄的底单送达的物流信息,最好是是用签收回执服务。
然后把公司已经签收邮件的信息或者当面签收的信息发消息给公司的领导,作为辅助的证据。
发出通知以后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接下来就是我们要跟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领导进行谈判,原来他们觉得你好欺负不懂法,现在已作出这样的举动他们意识到你咨询了相关的部门,一般情况该会坐下来跟你谈;能谈得拢最好,如果是在谈不拢,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利用监察部门促进谈判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如果还是还是谈不拢,那就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前准备的证据文件都要保存好,作为仲裁的证据。
说在最后
我们职场人,其实都是想好好上班,不想去惹事,但是我们可以不去惹事,但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了,也不能害怕麻烦,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