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刚刚一周零三个月,我却要起诉离婚了,其原因是因为我肚子里的孩子。
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女儿也一周零三个月了。女儿断奶不久,很意外的我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可是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生女儿时由于胎儿体位不好,折腾了一天一夜,还是没能生下来,最后不得已顺转剖,生下了七斤重的女儿。婆婆看到是个女孩,不冷不热的说:闺女就闺女吧,以后还有机会生儿子呢。
女儿的出生,虽然公婆和丈夫没有表示出明显的不高兴,但我能感觉出他们情绪不高,搞的我月子里也很郁闷。但总归还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事,月子也算顺利地度过了。
随着小女儿牙牙学语,家里欢声笑语,到也和谐。可这种岁月静好的局面却因为突如其来状况搅乱了。
因为我又怀孕了。可能对于别人来说怀孕是件大喜事,但对我来说,却是个麻烦。因为生女儿是剖腹产,出院时医生叮嘱三年内不能再怀孕生孩子,否则可能子宫破裂,有生命危险。要想生育,需要等三年以后。所以这个孩子是不能要的。
婆婆听说我又怀孕了,很是高兴。马上找村里算命先生去掐算,说这胎肯定是男孩。公公和丈夫听了也很兴奋,好像这个孙子就在面前一样。
但是我的心里心上八下的很不安。生女儿时医生嘱咐的话语时常在耳边响起。我就叫上丈夫去了医院,找到了住院时的主治大夫。
那个大夫听说我又怀上了,严历地说:你还想活吗?这刚剖宫产一年就又想生,子宫破裂了大出血是会要命的。
我们两人默默地回到了家。到家后,我给婆婆说了医生的话,告诉她,我想打胎。婆婆一听就炸了,说你以后还不知能不能怀得上,这胎要是打了不能再生了,我家不是要断子绝孙了啊。我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了老公,老公却默不作声。
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妈,我妈亲自到婆婆劝说此事。我妈说还是要保证我女儿的安全,现在风险太大了,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可我婆婆平时蛮不讲理的风格出来了,说这是我家的事,你别管了。两个亲家为此吵的不可开交,引得乡邻围观议论纷纷。
在此纷争中,做为当事人的我的老公,还嫌我多事,怪我把母亲叫来和他妈吵架,让人笑话。
看到这样的一家人,我感到很是陌生。原来在他们心中我只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我的生命安危在他们心中是没有分量的。事已至此,我的余生再交给这样的人家,我是太没安全感了。
那次吵架后,我就带女儿回了娘家。我通知老公要去医院作人流,老公没有回复我。后来,有人说婆婆到处散布我心狼,自己的孩子也不要。我不管他家人如何说,我算是看透了他们,我不会再与这样的人为伍了,所以流产后我就提起了离婚诉讼。你们说,我这样做对吗?(当事人真实故事)
我支持这位女士,女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她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针对此案,是她丈夫及家人无视她身体的承受能力,而强硬地要求她生育,这是对人身权的侵害。从此案我们要明白以下几点:
第一,家庭关系中,不能总是忍让,忍让要有度,妥协要有底线,原则问题不能让步。本案中,由于涉及自己的身体安全,这位女士坚决抗争,我想这肯定能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第二,女性的生育权应该得到尊重。女性已不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她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育,任何人不能干涉。
第三,女性生育后代要保证母体不受伤害。如果因为生育影响了母亲安全,那无疑是杀鸡取卵。
第四,女性要擦亮眼睛,不能和妈宝男结婚。就像本案中的老公,在妻子需要他的支持时,他选择站在母亲一边,无视妻子健康,这样自私的懦夫要他何用。你们同意我的观点吗?#情感# #我要上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