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不得已!湖南一男子因妻子长期沉沦于男模举报“KTV有偿陪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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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同学的忽悠下,我媳妇点了一个男模,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我媳妇从此沉沦了下去,家里儿女也不管…”,湖南益阳,此前有网友举报当地某KTV“超级好声音”有男模有偿陪侍,该网友发帖称,其本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儿女都快上小学幼儿园了,是“过日子的,幸福家庭”。婚后因为经济原因,在外面的工地上干活,冷落妻子,之后。在朋友的忽悠之下,竟然沉迷于男模。

目前,当地警方回应称,经调查,该场所涉嫌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目前公安机关已责令该场所停业整顿三个月,并收缴违法所得10万元…(素材来源于极目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逼不得已!湖南一男子因妻子长期沉沦于男模举报“KTV有偿陪侍”

其实,从该网友介绍的情况来看,其与妻子换了不久,便长期在外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沉迷于男模,可能也是情有可原了!毕竟人有生理需求这很正常,人需要发泄欲望也不应该被谴责,但是,人不能没有底线,没有限制…

当然抛开伦理道德不说,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而言,由于该网友持续举报,最终当地警方依法进行查处,认定事发KTV存在有偿陪侍服务,并最终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罚款10万元,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实际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有偿陪侍涉嫌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二条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除此之外有很多网友也在怀疑,KTV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比如说,卖淫嫖娼活动,甚至吸食*品毒**等。

当然,从目前当地警方披露的情况来看,可能并没有发现类似信息,否则将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比如说,如果在查处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卖淫嫖娼活动的,可能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治安违法责任,显然不可能这么简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可能会有不少网友认为卖淫的只能是女性,嫖娼的只能是男性,其实这种管理也是存在片面性的

2003年公安部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行为性**或发生*行为性**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指出: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可以看出,根据公安部的相关批复,卖淫嫖娼不仅包括异性之间的*交性**易还包括同性之间的*交性**易。自然,男性和女性都可以成为卖淫的主体,也可以成为嫖娼的主体。

也就是说,如果经过调查,KTV男模除了提供有偿陪侍服务之外,确实存在着卖淫嫖娼活动的,无论是网友妻子或者男模,都可能也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的法律责任。

本案教训深刻!站在旁观者角度,尤其是,如果你有了家庭你就一定要为自己的家庭负责,如果你有丈夫、妻子或者孩子,还在外面和其他人潇洒无疑是对于家庭的不负责任,给自己最亲近的人带来最沉重的伤害!

逼不得已!湖南一男子因妻子长期沉沦于男模举报“KTV有偿陪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