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点通完整版 (税务大厅更正申报个税流程)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在3月启动,个税又将迎来“多退少补”。每年,都会有人因为填报错误,需要更正申报,影响退税速度,甚至引发涉税风险。

税务个税零申报,电子税务局个税申报漏了一个月

眼下,咱们湖北的“税小二”正在对以前年度的专项扣除填报信息进行分析。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中,哪些项目容易出现填报错误?怎样避免申报出错呢?本期《税务一点通》,邀请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彭建军为您拉直“小问号”。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单来讲,就是由纳税人在平时已经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你知道吗?大多数人容易出错的部分,集中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上。事关你的“钱袋子”!听“税小二”怎么说→

“在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中,经常会出现共同填报人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的情况。

这里再强调一下,在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如果选择同一子女由一方100%扣除,则另一方不可填报该子女扣除。如果选择均摊,双方都只能选择50%的扣除标准。

同样,在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合计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每月3000元。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个赡养人每月不能超过1500元。”

在填报赡养老人扣除时,还有人把配偶的父母、其他亲属长辈,以及尚有子女在世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填成了被赡养人。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唷。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被赡养人,指的是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其他亲属长辈以及还有子女在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不属于赡养老人扣除的范围。”

咱们再来看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它采取的是限额据实扣除的方式。请注意!大病医疗的可扣除金额,并不是医药费用结算单的总金额。

“具体来讲,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疗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里面1.5万元就是起付线。

错误填报的情形,第一种是填报了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这是不对的。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范围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不包含纳税人父母的医疗费用支出的。

第二种情形,是多人填报了同一人的大病医疗支出。未成年子女、配偶的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父母、夫妻中的一人扣除。如果存在重复享受扣除的,可协商后由一人填报享受。”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年度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你手中的证书能不能抵个税呢?

“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各类培训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这是不能扣除的。比如阿里云云计算专项技能认证等企业自行考核发放的证书,不属于可以扣除的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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