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 法院调解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的一种方式。
法院调解一般是指在法院的合议庭或者是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他们之间的争议能够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或者是方案,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这种调解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拿到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之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呢?
1. 法院调解后调解书生效了,直接和对方联系,敦促对方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可以看这样一个案例,李四借给了张三100万。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后,张三就没有归还,拖欠了不少时间,最后李四没办法起诉到法院。
案子经过了立案、开庭。在庭审之后,张三见李四证据确实充分,他也知道想不归还李四的100万和利息是不可能的了,最终还是同意进行了调解。
李四也作出了让步,最后同意,张三只归还100万的本金就可以,利息不用归还,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生效之后,张三还是没有还款的意思,这个时候李四可以直接和张三联系,敦促对方按照调解书所确定的期限,未还这100万的本金。

2. 法院调解后调解书生效了,经过敦促对方还是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对方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在实践中确实是有一些当事人不愿意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 作为当事人可以直接依据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出具调解书这种情况,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直接在调解书生效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流程上面也相对会比较快。如果没有达成调解,法院没有出具调解书,一般案子就要经历一审,有的还可能会有二审后, 等判决书生效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这个时间上就会相对比较长。
所以在法院出具调解书,且在调解书生效之后,对方还是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之后, 如果对方名下有相关的财产,这种情况下调解书上面确定的义务一般都能够履行到位。
如果碰到对方名下的财产不够或者是没有财产,建议别忘了 申请对方上失信人员黑名单,限制对方高消费,限制出境等。
在实践中也有案例,在上了失信黑名单之后就积极履行义务了 。
法院调解后,对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要在两年期限之内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如果调解书生效两年之后才去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很有可能会对你的强制执行时效提出异议,那你就白忙活了。
所以要记住的是 ,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别忘了在两年期限之内去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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