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找什么样的律师最好 (发生劳动纠纷要如何举证)

据《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16.2 万件,涉及劳动者 341.3 万人。全年办结争议案件 303.3 万件,结案金额 682.2 亿元。调解成功率 75.1%,仲裁结案率 96.9%,仲裁终结率 72.5%。

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 70.2 万户次,涉及劳动者 3219.2 万名,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 法案件 11.5 万件,保障 84.5 万名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 95.4 亿 元。督促用人单位与 37.2 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 6991 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 1009 户。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比2021年增加了50万件,当遇到劳动争议时,往往会遇到劳动者咨询:我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又说先去劳动仲裁,这个去了仲裁又说不属于劳动争议。我该怎么办?

首先需要搞清楚哪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⑤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⑥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⑦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⑧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⑨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纠纷(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二)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高校毕业生进入有关部门确定的见习单位见习而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三)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与该组织发生的争议;(四)破产清算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办理退休手续所涉及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年限、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认定等属于行政部门处理范围发生的争议;(七)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发生的争议;(八)补缴社会保险类争议;(九)其他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对于以上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当事人需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需遵循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则。

其次,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何为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向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再次,劳动争议案件要找到管辖的仲裁机构

(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三)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四)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各地对于管辖有差异,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

最后,准备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和证据。

像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流水、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工伤鉴定材料、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