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丨*花爆烟竹**经营(零售)许可办理指南

《*花爆烟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三条 从事*花爆烟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花爆烟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花爆烟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花爆烟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取得*花爆烟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花爆烟竹**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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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报对象

企业

申请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花爆烟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办理材料

1、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

4、行政审批委托书

厦门市丨*花爆烟竹**经营(零售)许可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予以受理的理由,并指导服务对象纠正材料存在的问题及需补充的材料。 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改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办理结果:《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一次性告知书》

2、审查

步骤: 现场核查

办理时限:5工作日

审查标准:

根据《*花爆烟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法定条件和程序,结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和《*花爆烟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和现场的合规性进行核查。

办理结果:《*花爆烟竹**经营零售店(点)现场核查表》

步骤: 审查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根据《*花爆烟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法定条件和程序,结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和《*花爆烟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和现场的合规性进行核查。

办理结果:《*花爆烟竹**经营零售店(点)现场核查表》

3、决定

步骤: 决定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审查结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与实际相符。依法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审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通过。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花爆烟竹**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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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28、29号一窗通办专窗(综合类)

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2层35号窗口

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4号、5号、6号、7号经济民生综合窗口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常见问题

*花爆烟竹**零售店应如何设置?

*花爆烟竹**零售店的选址及外部距离、面积、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和电气、经营行为及安全管理要求应符合《*花爆烟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中有关条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