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健身房更衣室换衣服时,被人拍下后发到微信群里。女子发现后最终选择报警。后经协调,拍摄者向女子赔礼道歉。
23日上午,市民晓琳(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事发过程。晓琳说,此前她在市区内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并加入了该健身房建立的一个会员群。11月上旬的一天,她突然发现群里一名女会员发了一段小视频,里面竟然出现了她的半裸画面,这让她大吃一惊。
“我的大脑顿时‘嗡’的一下,毕竟群里还有男会员。”晓琳接着说,冷静之后她仔细查看了一下拍摄环境,发现该视频是在健身房里的更衣室拍摄的,当时她刚洗完澡准备换衣服。晓琳把这段视频保存下来留作证据后,赶紧和健身房老板联系,讨要说法。老板答复说,此事和健身房管理无关,应该找拍摄者。当晓琳找到拍摄者追究此事时,拍摄者称自己拍摄这段视频的目的,是向群友们反映更衣室的卫生条件太差,是无意间把晓琳拍到画面里的,没啥大不了的。
晓琳则认为,对方在没有经过她同意就将自己的“不雅”画面传到微信群里,不仅侵犯了她的个人隐私权,更对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健身房和拍摄者都应承担责任,于是选择报警解决。辖区警方介入后,很快找到了拍摄者,经过调解,拍摄者最终向晓琳赔礼道歉。
晓琳说,她虽然接受了警方作出的调解,但此事对她的精神伤害确实太大,正考虑下一步是否继续维权,眼下寻求媒体报道自己的亲身经历,目的就是 提醒广大女性朋友: 同性也应提防! 尤其在更衣室、公共洗浴等场所,要时刻注意保护好自己,发现身边有人玩手机,更不要放松警惕。如果感觉自己被对方*拍偷**,要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必要时报警。
相关链接: 新出台的《民法典》明确规定,*拍偷**曝光别人隐私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辱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亲近**属进行威胁、*辱侮**、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辱侮**、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窥偷**、*拍偷**、*听窃**、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