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1.开州区乐惠副食经营部销售、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向阳花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面包、坚果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 0.25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渝北区邓波艾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忠县佳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是一种*碱烟**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特性,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飞虱、粉虱、叶蝉、蓟马;可用于茶树中防治茶小绿叶蝉。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香蕉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4.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凉拌泡木耳,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钠元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5.合川区保合怡康烧酒厂生产的散装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6.彭水县延华酒厂生产的玉米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7.忠县富渝白酒酿造厂生产的高粱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8.沙坪坝区百佳海辉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重庆康特恩商贸有限公司奉节分公司销售、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花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以Pb计)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固体复合调味料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1.0mg/kg。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10.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盛世北辰分公司销售的本地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沙坪坝区众的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江津区正碧蔬菜店销售的二荆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重庆市丰都县水天坪大道金地水天城2号楼1层第3号胡朋飞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14.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菜园坝357、359、361、363号谭玉霞销售的散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永川区邓梅食品超市销售的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荣昌区峰高街道陈祥秀食品店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的蔬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情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含硫食品添加剂;也有可能是为延长产品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而超限量使用;或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17.巴南区乐献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
18.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寿商都超市销售、重庆爱味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瑞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味佳怪味胡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重庆聚创食品超市销售的散装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20.双桥经开区万奥品超市销售的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21.大足区渝宗老灶火锅店销售的鸭肠,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2.南岸区强牛老火锅店销售的鹅肠,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甲醛是致癌物,为了让产品保持新鲜有光泽而添加甲醛,例如,鱿鱼、带鱼、海参都含有一定量的甲醛,此外,此类食物中的重金属也超标,经常食用会导致人体体重金属中毒或甲醛中毒,当人体大量吸入甲醛时,会严重危害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通常,人体吸入过量甲醛后,四肢会出现水肿,而且,甲醛还会增加婴幼儿白血病的发病率。但现在一些不法商家为了保鲜,会在食品中添加甲醛,甲醛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购买食材时,一定要注意这几类食物,即使贪吃也不要吃。
23.铜梁区香厨食府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
24.江津区誉多食品经营部销售、广东惠乐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豆奶饮料,蛋白质含量既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
蛋白质是由20种氨基酸,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成的一条多肽链,多肽链中的氨基酸通过脱水缩合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再经过盘曲折叠形成具有一定空间结构的物质。而对于我们人体来说,蛋白质是一切生命的物质基础,人体的一切生命活动,本质上是蛋白质功能的体现。蛋白质是人体不可缺少的结构成分。机体的肌肉、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含有大量蛋白质;我们的骨骼和牙齿中含有大量胶原蛋白;指(趾)甲中含有角蛋白。蛋白质参与构成人体各种重要的生理活性物质。人体蛋白质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每天都会进行更新代谢,我们吃的食物中含有的蛋白质,不能被人体直接吸收,需要经过胃、小肠中消化酶的消化,被水解成氨基酸后被机体吸收,然后通过血液循环将其送到身体的各种组织中去,在体内合成各种蛋白质,用于机体组织的构建及受损组织的修补。在这个过程中,帮助我们消化食物的消化酶,血液循环中参与氨基酸转运的载体都是蛋白质;胰岛素、甲状腺素、生长激素等激素是蛋白质;可以抵御外来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入侵,调节机体的免疫功能的抗体也是蛋白质。
25.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富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鲜活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6.大足区富君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水产品样品恩诺沙星超标,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27.开州区有家干杂咸菜店销售、河南许昌万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调味料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酱卤肉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违规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
28.江津区唐巧蔬菜商行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氟氰菊酯 又叫三氟氯氰菊酯,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高效氯氰菊酯是农业杀虫剂,主要防治农作物上发生的鳞翅目害虫,具有杀虫谱广,活性较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但长期使用易对其产生抗性,对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及害螨有一定防效,强毒性。水果、蔬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超标主要是在喷洒使用农药配比含量过高、喷洒后雨水淋洗时间短、降解周期未到及采摘周期短造成农药的残留量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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