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省内异地就医的过程中“急难愁盼”的问题,广东省医保局近日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对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操作有了明确、具体的指引。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生育就医人员、临时异地就医人员等六类人群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手续。
不同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不同,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后的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备案后,大家持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证件,在已开通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即可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另外如果因突发疾病需要就医,在参保市以外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住院,来不及备案的人员,可以在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

目前大家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办理跨市就医备案。以【粤省事小程序】操作为例:
实名认证登录【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医保】进入页面,下滑选择【就医保障】→【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进入页面后按照指引填写备案人【联系电话】、【参保地地址】以及选择【备案类型】和【有效开始时间】等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备案。
注: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上传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

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就医后即时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审核不通过的需要重新上传相关资料。
最新规定已经于1月1日开始试行了,需要省内异地就医的朋友记得及时办理备案。赶紧把这个消息转发给需要的亲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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