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成瘾,以至于书多了没地方放?看看外国人是怎么处理

从古自今,中国人提到读书,总是持赞同态度的。

用“学富五车”称赞有学问的人;

用“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激励着苦学,以期待金榜题名的古代学子;

用“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描述读书这一件最神圣的事情。

在古代,读书做官,是改变命运的翻身正道,虽然读了书,未必能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做官,但不读书,绝对没有翻身的机会,要想光宗耀祖,又没有能力沙场立功,不读书,显然不行!

要读书,首先得先有书。所以从古代至今,读书或是为家中增添藏书,就成了一种习惯。那时候印刷不易,书本的流通并不快,而读书人又这么多,于是,书就成了稀缺资源。

那时候也没有普通人都可以随意借阅书籍的公共图书馆。

如果家中有一间专门的书房,里面藏书甚丰,那就有了炫耀的资本。

家里有没有藏书,甚至是衡量是不是有家世渊源,是不是书香门第,家境是不是富裕的一个隐形“加分项”。

谁也不说破,但媒人都知道。

许多书籍,也因为朝代的更替和战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对书有“执念”的读书人,当然痛心不已。

于是,唐代末年,一个藏书机构——书院,悄然诞生。

藏书成瘾,以至于书多了没地方放?看看外国人是怎么处理

书院最早是官方的书院,主要工作是帮助皇帝了解经史典籍,举贤纳才设立的。

书籍的来源主要是朝廷赐书、社会赠书和书院自行采购书籍。

宋元时期,盛兴起来之后,也出现了私人创办的书院。

书籍到书院后,会一一进行登记并入库,执行一套完整的管理流程,损坏的书有专人对缺失部分进行核实、校正、修补,以保证书院藏书的完整性。

这些书能借阅吗?——当然可以,但仅限于本院的童生学子。

能借什么书?——除某些特定书籍禁止带出书院外,其实书籍可以借阅。

能借多久?——通常为十天或半个月。

借书不还怎么办?——对于恶意窃书者,轻者开除,重者报官。

物以稀为贵,所以古代人喜欢藏书,得到珍贵的版本,更是将它视为生命般重要的传家宝。但也导致有的书,因为这样的私藏而永远灭绝。

藏书成瘾,以至于书多了没地方放?看看外国人是怎么处理

在现代,阅读渠道的选择已多得人让眼花缭乱,读书似乎已不是唯一成功的途径,但是不读书,连选择都会比读书的人少,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不可否认的是,在许多人心里,只有条件允许,家中就会空出一间书房,书架上放置上自己心仪的藏书。

据一份关于书籍的调查报告称,每年中国出版的图书,就大约有255106种。

如此浩瀚的书籍,人们获得书籍越来越容易,书房里的藏书,也越来越多。

也许放着放着,就成了让人头痛的,该如何处理的旧书籍。

巴金晚年,做了一件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且非常重要的事,就是为他几十年来,收藏的三万多册图书,一万多册杂志,寻找到一个好归宿——即,无偿地捐给公共图书馆。并且,他选送的,都是他自己藏书中最重要的部分。

当他还是少年时,因为读书,他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认为读书,真是“天下第一乐事”。于是从那时候起,除了日常生活必需之外,他把大量的金钱都用在买书上。

在法国留学时,用两个小面包加白开水打发一顿正餐,把可能节省下来的钱拿去买书。

因为听到从日本回来的朋友说,日本的西文书又多又便宜,于是去日本旅行小住,淘回大量旧书。

住在上海,经常到北京开会,也总要抽时间大包小包地淘回大量的书,无法随身携带,就先邮寄一部分,再随身带一部分。

哪怕是在“*革文**”后期,每月只能取自己一小笔存款用作生活费,依然到处寻找可以买到的书。

对于自己的藏书行为,他自有一个理论:

书是给人看的,是传播知识、文化的,也精神食粮;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了好书,就是要让人分享。

所以,对于书籍,巴金是非常乐于慷慨地赠与友人的。而这些书籍的内容,他早已烂熟于心。

这一观点,和大洋彼岸的美国人的藏书观点,颇为相似。他们认为,书只有使用起来,才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

美国有着庞大的图书馆系统,并且每年都收到很多我人赠书或是作家赠书。

在他们收到这些藏书后,发现有的书,已有收藏;有的书未必重要;有的书,更是普通出版物;有的书有文件物价值但却不够水准作为藏书……

对于这些情况,图书馆往往有个处理通则,就是通过折价处理,让有它们呆在有需要的,读书人的书架上,这样比起送到垃圾场或是再生资源处理厂,化为再生纸浆的命运更好。

他们藏书的目的,是用书,让这些富余的书籍为社会教育服务,让知识更容易走进千家万户。

其实,不论中外,不论在哪个城市,总还有一些人,对旧书店念念不忘,在这些故纸堆中淘出宝贝的幸福,就像中了大奖一般。

藏书成瘾,以至于书多了没地方放?看看外国人是怎么处理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子书开始渐渐流行,但是它们一时还难以取代纸质书籍。

如果有一天,真的没有了纸质书,喜爱藏书的读书人,心中的念想,将会无处安放。

如果你家里正好也有占着书架的旧书籍,而书中的知识你早已熟记于脑,不妨考虑赠与正好需要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