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 30- 期
2019 - 5- 24

嗨,朋友,
有问题?
不妨交给我
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
为您解开法律困扰、法律问题

问题一

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一直不执行怎么办?

【律师说法】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怎么规定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
问 题 二
目前很多年轻人年纪轻轻就买了房子,根本不是靠自己的,而是靠父母出首付,然后年轻人自己还月供。在城市中这种靠父母出首付来买房的情况非常的普遍,对于父母这种行为很多人觉得是赠与了。
问题:买房父母出首付是赠与吗?

【律师说法】
一、买房父母出首付是赠与吗?
算是赠与。
当然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并不能必然定性为赠与性质。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出资款项应该认定为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度过经济困窘期,儿女理应担负偿还义务。
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3.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
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好啦!
本周我们就看到这里
感谢各位 英雄 阅读

您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送给我们▼
【联系方式】

029—82696993

xbfzbsf@163.com

@西部法制报(关注后留言)

西部法制报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留言)
来信请寄:(710054)西安市南二环东段62号伟业都市远景大厦五层西部法制报-西部法制传媒网
综合于网络
审核 / 乔国华
编辑 / 小雪

猜 你想看
-
不能陪伴的亏欠——讲述便衣警察的故事之七
-
以案释法 | 盗窃未遂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
考驾照的注意,这几条便民措施6月1日起实施
-
扫黑除恶小故事 | 那些年我当“恶霸”的日子,最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