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超生的黑户 (超生黑户怎样迁移户口)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部分基层政务工作者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过于机械和狭隘,导致众多超生的孩子不能上户,成为了没有户口的“黑户”。

更有甚者,“黑户”孩子也曾长期被部分地方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以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入学,致使他们的平等受教育权遭受不公正对待和严重侵犯。

无论是“黑户”,还是无户口孩子不能入学,都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按照《国籍法》,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宪法》规定,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超生的孩子只要出生在中国,并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那就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国公民。然而,中国公民却不被国家所承认、不能在自己的国家上学,这难道正常吗?显然不正常!

好在超生孩子的“黑户”和“失学”现象,已经得到全面、彻底的纠正。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政策外生育(即超生)、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针对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及做好政策衔接等回答了记者提问。就无户口的孩子接受教育权益如何保障的问题,明确指出,要保障无户口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因为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收入学,暂无户口的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2021年7月20日,*共中**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更是进一步强调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也就是说,超生的孩子在入户、入学和入职等方面与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孩子不再有任何区别,取得户籍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都将得到平等的保护。

至此,派出所在办理户口登记时,不得再以没有生育证或者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等理由对超生的孩子拒绝登记户口,其只可以按有关规定将超生的情况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