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丢失手机被索要2000元
安徽合肥一女大学生张女士到自助餐厅用餐时,不小心将手机遗落在取餐处。 张女士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找到了捡手机的男子,但该男子要求张女士出2000元赎回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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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精神无法强求
张女士的手机是花了6000多元买的IPhone13,当得知手机被找到时,张女士心中充满了喜悦。然而,当她联系到捡手机的耿某时,他的态度却让张女士感到震惊。 耿某似乎并没有归还手机的打算,甚至提出要她出2000元赎回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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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拾遗可以通过制度来做到
张女士无法接受耿先生提出的条件,可她再次向警方反映此事时, 办案民警却告诉她,这是民事纠纷,只能通过起诉至法院的方式来解决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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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警的回复,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暂无法判断民警这样的回复是否合规?但从个人主观判断来看,民警应该要督促耿先生将手机归还给张女士。
法律没办法要求人人做到拾金不昧,但应该可以要求做到路不拾遗。你可以不捡,也没有主动归还的义务。但如果你捡了,你就同时要承担保管、归还的义务,如果拒不归还,那就构成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违法行为,有违法行为民警就应该立即制止。
从制度面做到路不拾遗,再从素质提升面做到拾金不昧,两条路我们都还有很长很远的路要走!
自己丢手机的亲身经历
3月29日早上7点,从长沙火车站坐809路公交车回家,习惯性的把手机揣在了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半个小时的车程到了小区楼下的公交站,提了行李下车。下车后背上背包拉着拉杆箱往家走,伸手去掏口袋里的手机,两个口袋都是空空的。“手机掉在公交车座位上了!”脑袋里马上就意识到。
看着前面已经走了100米远的809,带着我的手机,几分钟后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外。静下心来想了想结果,一个用了3年的1000多块钱买的红米手机,手机屏幕也碎了(新手机已经下单了,正准备汰换中),估计有人捡到了也会交给公交车司机的,到家了再打电话过去吧。
到家后用家人的手机拨通了自己的电话,响了三声后电话接通了。“您好,我的手机刚才掉在809公交车上了,是您捡到了吧,您能把手机还给我吗?”“我是捡到了一个手机,我可以还给你,但你要有点表示!”“好的,我那手机是个便宜的红米手机,你看屏幕都碎了,也值不了几个钱,我给你买点水果过去感谢你吧”。我以为一个本要淘汰了的便宜手机,买点水果给人家,完全是出于礼貌的感谢之心。
“你买条**的烟拿过来,你到中国**重工的门口,把烟拿在手上,你再打这个手机的号码,我才会下来!”说完,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我用高德地图搜了一下“中国**重工”的位置,离我1.2公里远。

一件事记住了一个名字
这个手机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呢?一个正准备淘汰的手机,自己买点水果过去感谢人家,心甘情愿皆大欢喜。而他却要明码实价,似乎捡到了就是赚到了,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心里思考着要与不要,也思考着报警带警察一起过去拿回手机。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最省事的方法,买了条**的烟,来到中国**重工的门口,打通了自己手机的号码。几分钟后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拿走了烟归还了手机。

一件事记住了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