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失地农民养老政策 (平遥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补贴)

为妥善解决被*地征**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建立落实“人地对应”制度,2月25日,横峰街道组织召开失土保险“人地对应”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范围和对象。辖区23个行政村的主职干部、文书及驻村干部等100多人参加。

横峰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南陵县被征地农民养老试行办法

当天下午,街道特邀市农保处主任陈宏钦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新出台的《温岭市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各项政策,并就下一阶段各村如何开展核查,如何问题分类等进行重点讲解。

横峰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南陵县被征地农民养老试行办法

据了解,和老政策相比,新出台的《办法》呈现出政策更加明确、参保更加规范、保障明显提升、衔接合理可行等特点,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地征**农民的切身利益,改变了原先被*地征**农民养老金缺乏正常调整机制、相对而言“多年未涨”的状况。

横峰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南陵县被征地农民养老试行办法

会上,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叶正勇还结合横峰实际情况,要求各村严格落实“人地对应”,统一思想,以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地对应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倒排时间、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对以往被*地征**农民参加养老保障情况做一个全面细致的自查核查,把“人地对应”工作做实做细。

横峰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南陵县被征地农民养老试行办法

下附新《温岭市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

横峰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南陵县被征地农民养老试行办法

1.问:温岭市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温岭市范围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所有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行政村中持有被征收的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合法权源资料、在*地征**公告发布时年满16周岁以上、且在办理参保手续时仍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均应列为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对象。

2.哪些对象不纳入*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答:未满16周岁、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到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的被*地征**人员,不纳入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3.问:参保指标基本参数如何测算?参保人数如何核定?

答:在每年1月底前,根据被*地征**村上年度末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和户改之前16周岁以上扣除已参加被*地征**农民社会保障人口后的农业人口,测算被*地征**村人均农用地数,作为核定参保指标的基本参数。最终核定参保人数=(被征收耕地+被征收园地+被征收其他农用地*0.5)/人均农用地。

4.问:参保名额指标有效期为多长时间?指标是否可以调剂?

答:参保名额指标期限以国土部门核定后函告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镇(街道)的时间开始计算,指标有效期一年(不含各部门的审核时间)。对在规定期限内放弃参保而节余的指标,可调剂用于解决本地块已*地征**但尚未保障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者预留地中调剂安排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地征**农民承包经营的,参保指标可调剂用于解决本村内已*地征**但尚未保障的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调剂或调剂后仍有结余的指标,由镇(街道)及时报国土资源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核销,参保指标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让、买卖。

5.问: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人员如何确定?

答:按照“即征即保、人地对应、征收谁安置谁”的原则,根据农户承包地中被征收的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情况,确定参保农户,由农户在家庭中选择符合条件的成员作为参保对象。

6.问:确定参保指标、参保名单、调剂名单须履行哪些程序?

答:确定参保指标、参保名单、调剂名单要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履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即*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成员(代表)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表决结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监委主任签字确认。

7.问:参保操作流程有哪些?

答:(1)国土核定参保人数,函告人力社保部门和相关镇(街道),镇(街道)通知被*地征**村。

(2)被*地征**村按要求确定参保对象,将参保人员名单上报镇(街道)审核。

(3)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的参保人员名单在被*地征**村公示7天。被*地征**村将公示结果反馈镇(街道)。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上报联合审核机构复核。

(4)人力社保部门按照复核通过名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名单经过联合审核机构复核后不得变更。(若确需调整,仅限在户内同一地块人员中调整)

8.问:办理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有期限吗?

答:有期限。办法实施后(即2019年1月1日后)新增被*地征**农民应在联合审核机构复核通过后的3个月内选择参保险种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被*地征**农民养老保障参保手续。办法实施前土地已被征收但未办理参保手续的被*地征**农民,须在办法实施后一年内(即2019年12月25日前)选择参保险种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被*地征**农民养老保障参保手续。

9.问:被*地征**农民选择参加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被*地征**农民选择参加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村集体和个人缴费标准为:参保时温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77倍。

2014年12月8日前土地被征收人员,其缴费标准仍按办法实施前政策执行。

10.问:被*地征**农民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其政府补助标准如何确定?

答:办法实施后新增被*地征**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标准统一为批准*地征**时点温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33倍。

2014年12月8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土地被征收尚未参保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标准统一为参保时温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33倍。

2014年12月8日前土地被征收已参保的被*地征**农民,其社会统筹部分权益按其本人原参保档次相应的政府补助标准执行。

2014年12月8日前土地被征收尚未参保的被*地征**农民,其社会统筹部分权益按办法实施前政策执行。

11.问:被*地征**农民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其政府补助是否可以折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被*地征**农民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标准按什么确定?

答:被*地征**农民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其政府补助按规定折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被*地征**农民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政府补助折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其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18%。

12.问: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的被*地征**农民,可否衔接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折算?

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的被*地征**农民,可衔接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月参保,次月衔接),其个人账户资金及其享有的社会统筹部分权益余额折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年限。

13.问:被*地征**农民参保后的待遇如何享受?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地征**农民,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享受待遇。参加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被*地征**农民,符合领取条件的,自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原则上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适应。2014年12月8日前土地被征收人员,其待遇标准仍按办法实施前已参保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14.问: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标准如何调整?

答:办法实施后,基本养老保障金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月基本养老保障金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比例同步调整。即:增加的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比例*本人基本养老保障金。

15.问: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由几部分组成?支付比例分别为多少?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否继承?

答: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由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组成。村集体和个人缴费资金进入个人账户,财政补助资金进入社会统筹账户。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由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按照7:3的比例分别支付。参加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16.问:申请选择一次性领取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府补贴额度的条件有哪些?

答:办法实施后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满3年,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时缴费能达到15年的被*地征**农民,经本人申请,可选择一次性领取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府补贴额度。同时自愿放弃被*地征**农民身份的参保资格,参保指标核销。

17.问:被*地征**农民可否将其政府补贴额度一次性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专户?

答:被*地征**农民既不愿意参加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又不愿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人可在指标有效期限内申请将其政府补贴额度一次性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专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自愿放弃被*地征**农民身份的参保资格,参保指标核销。

18.问: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联合审核机构由哪些部门组成?各部门相关职责是什么?

答: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联合审核机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国土资源、人力社保、财政、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审核镇(街道)上报的参保指标数量、参保人员名单。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确定被*地征**农民参保指标名额,参与参保指标管理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政策解释等工作,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经办工作。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建立参保指标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政府承担部分的资金筹集调剂等工作,确保被*地征**农民社会保障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农林部门负责土地承包政策的界定和土地承包经营相关资料。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改之前的农业人口数、16周岁以上农业人口数以及被*地征**村户籍信息。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被*地征**村户籍信息,结合该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相关信息,负责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被*地征**农民参保名单和工作程序。

19.问:参保缴费、转移衔接办理时间是每月什么时间?

答:参保缴费、转移衔接办理时间为每月25日前。

20.问:《温岭市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温岭市被*地征**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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