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办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居民长期在北京工作或居住的,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登记项目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可向公安机关 申请换领 居民身份证。
02
办理地点
申领人可就近到 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 申请办理。
03
所需材料
需申领人 本人 填写《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承诺书》,交验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现场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04
费用缴纳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登记项目变更换领,应缴纳20元工本费;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应缴纳40元工本费。
05
领取时限
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后 20天 即可领取证件。
06
领取方式
选择 本人 到派出所领取的,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选择 寄递 方式领取的,可使用“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自愿申请寄递到个人;
选择 他人代领 的,需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07
特别提示
未满十六岁 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在北京申请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除需交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所需材料外,需由监护人现场陪同办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监护关系证明。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由监护人代为领取,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来源:首都社区警务
责任编辑: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