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史(上)
(五)官府“剿抚兼施”
昭通官府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实力,过低地估计了回民的能量,本拟一举灭回以坐享“弭乱”之功,哪知昭通回民既有生存、发展的权利,也有自保反击的理由和力量,官府可逞凶于一时一地,但总不能为所欲为、一手遮天。于是一时甚嚣尘上的“灭回”大业,受到了回民和具有正义感的汉族和其它兄弟民族的*制抵**。在事变后两个月之内,劫难余生的回民就数次攻城,重创团练,击毙团首,表现出视死如归的精神,使得昭通镇、府两辕“一筹莫展,郡城被困数年”。为了找一条出路,他们接受了帮闲文士辛联玮“剿抚兼施”的建策。这一建策提醒昭通地方当局:
自古用兵,不过剿抚两端。剿以严首恶之诛,而罚无可宥;抚以安胁从之侣,而情有可原。抚先以剿,除暴所以安良;剿继之抚,畏威使怀德。言剿而不言抚,则诛而不胜诛,意固近于残忍;言抚而不言剿,则乱愈滋乱,患更失之优柔。此剿与抚有偏持之弊也。且剿以为抚之地,震以雷霆,而其心不敢二;抚以抄剿之施,散其*党**众,而其势乃益孤。此剿与抚有相济之功也。……岂剿与抚皆不可行欤?抑剿与抚之外别有良策欤?而非也。盖剿以继抚,抚以济剿,不得是剿而非抚,是抚而非剿也。时可剿则剿,时可抚则抚,非剿之不能而始言抚,抚之不能而始言巢也。若剿非能剿,抚非能抚,袭剿抚之名而不善用之,不得以剿抚之不善而并咎剿与抚之皆非也。有治人无治法,因作剿抚论①。
《剿抚论》出笼之时,昭通官府正面临“首恶难诛”、“*党**众未散,其势不孤”,乱愈兹乱的困境,因此欣然接受“剿以继抚,抚以济剿”,剿抚兼施的建策,与回民讲和。官方以招安匪类的语气称之为“就抚”。咸丰七年,为了有一个和平的生活环境,回民首次“就抚”,详细过程不知。但不久,“就抚”的局面就被官府破坏:
咸丰八年,回势甚猖獗,汉人屡战不敌。时有以巴蛮勇悍,可延引助战言者,当局惑之,遂因西区人邓超与之狎熟,调蛮众二百来昭。八月某日,在碑亭(俗呼碑天。按:即今东门小凤凰山)蛮、回大战。初,蛮人获胜。盖其所恃长矛,以两人持之,甚笨。既而,回知其技,可以撼羊鞭裹之。蛮因大溃。时城市少年观战者多,彼以败退,未入城,沿路劫人数百,星夜过江,勒价赎取。以后稔知路径情形,遂连年渡江(按:渡金沙江)扰乱,边防竟无宁日矣②。
历史上(雍正八年),在昭通使用过“以回制彝”的策略,128年以后,故技倒演,“以彝制回”。制的结果,正如俗话说的偷鸡不着反蚀一把米,第一次抚和就寿终正寝。八年三月鲁甸阮云忠攻打昭通城就是对这一事件的报复。
自彝,回大战,阮云忠攻扑昭通城事件以后,官府、兵丁与团练已受到重创,无力进行抚后之剿,四乡回民继续植杖以耕,报复情绪也日趋缓减,出现了暂时相安的局面。
咸丰八年(1858)夏,“镇雄州牧施仲麟调署昭通府,顺道来昭,欲探回情,为东乡回酋锁朝升劫去”,“绝食数日不死。锁三以礼待之,公因晓以大义,乃送入城”③。锁三优礼知府的行为,说明回民切盼和平的愿望是十分真诚的,但施仲麟却背信弃义,进城以后“恨回入骨,制大板刑,擒获回渠,施以三大板,立毙杖下,时人号曰施大板”④,摆出一付“灭此朝食”的样子。同时,“施仲麟会商总兵福陞,作坚壁清野计,城内各街两头建立棚栏,行更启闭。四乡各设营长及总营长等名目,有能招集流散,筑寨堡自守者,即命为营长或堡长。于是各村乡民陆续还乡,经理田土,约定互相救援。未及数月,四乡寨堡棋布星罗,回族之劫杀渐轻矣”⑤。其时,原来团练因多数头目被击毙,群龙无首而作鸟兽散,经过施仲麟和福陞的整顿、补充,略有起色。回民方面经过两年的自保已是疲惫不堪,加上没有任何的政治要求,所以也不存在各村联合以壮大实力的问题。但对“施大板”的残暴不能不又恨又懼,因为自施仲麟主政后,几乎每天都要派团练、兵丁“至碑亭接仗”⑥,昭通东乡甘河、水井湾、小龙洞等地的回民无不受其扰。在力量相悬甚远的情况下,还说“回族劫杀较轻矣”,公道何存?
咸丰九年(1859),兼署总督云南巡抚张亮基为了稳定局势,在省城主和,委派迤东道汪道台之旭到昭通集汉、回议和。由于之前,咸丰曾下令“办理不善之大员交吴振棫查明参奏,汉民借团练为名肆行杀掠者,即以军法从事”,昭通地方官员和靠团练起家的地方势力不能不有所收敛,因此,议和在有利于回民的条件下进行:
时团首王尚勲侄王八,暴戾横行,及保云和(即保老五)、箫花么、吴四探子等,俱有胆力,为回所嫉。嗾汪道必杀数人始就和。乃杀王八等十余人。惟保、吴以色中军作保,释之。和议既成,乡民各归田里耕种,但时有龃龉,汉人势力终不及回⑦。
这是昭通第二次议和,由于团练骨干十余人为迤东道汪之旭处以极刑,以谢回民,回民表示心悦诚服,汉民在弄清真相以后,觉得杀此数人是必要的、公道的,表示拥护。然而官府、豪绅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却不以为然,特别是对不“议叙”回民的*反造**之罪而深感愤慨,从而给和议埋下了破裂的因子。
咸丰十年(1860)至同治元年(1862)三年间,回民反抗的烽火暂时转入低潮,而汉族、苗族、彝族的反清烈火却在乌蒙山麓熊熊燃烧,昭通官府置身于四面楚歌声中。先是九年七月、十月,十年三月,同治元年正月、三月,长期被*锁封**在金沙江对岸的凉山彝族奴隶主,趁官府请来灭回而熟悉路径的机会与方便,过江扰乱,深入到永善、昭通、鲁甸、大关、盐津一带,官府疲于奔命,穷于应付⑧。咸丰十年五月,昭通洒渔河人李永和(李短搭)、甘河人兰大顺在大关起义后,到盐津牛皮寨集结整顿,挥师数万直下四川,将昭通官府打得措手不及⑨。三月到八月,镇雄苗族据上南反清,毕节苗民过境支援,在得马老林,将镇雄州副将张升、千总吴发元击毙,并杀死在川撤遣回滇的林自精部外委何三⑩。同治元年正月,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分道入滇,一由普安出平彝,一由威宁出宝石,一由毕节出镇雄,一由永善出昭通,取齐,渡金沙江以犯四川,众数十万。十一月陷永善,二年正月进驻洒渔河,命令李福猷取昭通城。大队人马号称二十万,过梭山,取道蒙姑渡江入川⑪。这时全昭通糜烂,几无一寸宁土。而回民方面一要守和议之约,二要按民族习惯,恪守斋月,除了植杖以耕外,根本没有所谓“趁火打劫”的行为,最多只是作“壁上观”而已。然而当形势稍稍稳定以后,昭通官府又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昭通回民进行抚后之剿:
咸丰八年戊午,大关县下高桥人罗保林(汉族)以滇、川哥老会名义纠众肇乱,迳至治城后山盘踞,情势岌岌,官绅召集上高桥回民前来追逐罗*党**,迨罗*党**肃清,回民恃功而骄,占据城内。及同治癸亥年,城又失陷,昭通镇派兵来剿,回乱始平⑫。
昭通方面擅长“以汉制回”、“以夷制回”、“以汉制夷”,而大关方面则反其道而行之,“以回制汉”。大关城回民是官府请进来的,既来之,则安之,不离开,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恃功而骄”而已。但是这明显威胁到统治阶级的利益,卧榻侧岂容人鼾睡?于是官府、豪绅编造出大关厅癸亥失陷的神话,为官府又一次灭回找到借口。二月,昭通知府夏廷楫派兵将大关厅回民赶走后,重兵包围昭通小堡子黑石凹,烧杀抢掠达三月之久,但“黑石凹逆巢久攻不下,兵疲饷匮,廷楫患之”⑬。所谓回、汉第二次议和不到一年就被官府破坏。
同治二年(1863),原滇南马如龙投降清政府后,为了向清政府邀功,派遣亲信马负图等人往大理劝说杜文秀“归顺”遭到杜文秀拒绝⑭,又于五月间派“游击马联奎,马金绶驰往恩安、大关、鲁甸三属,解和回汉,集锁家营、黑石凹、桃源等处回寨头目,与汉绅刑牲于元宝山,抚局乃定”⑮。出现了第三次议和的局面。通过这一次议和,马如龙将昭通回民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以扩大自己的地盘,同时将鲁甸回民首领李本忠连同下属调到昆明驻防牟定,与滇西白旗义军对峙⑯,对昭通回民的抗暴自保斗争进行釜底抽薪,大大地削弱了回民自卫,力量。为杨盛宗、唐友耕*杀屠**昭通回民铺平了道路。
同治三年(1864)五月,马如龙与巡抚徐之铭一道委派马奎为昭通镇翼长,并由马青云率劲卒千余人护送来昭,遭到官绅反对,遂作罢⑰。马如龙在昭通的妥协并不为官绅所理解。为了对抗四川方面的干预,“林抚台、岑彦卿藩台、马云峰军门保奏(李本忠)官至协镇衔,尽先补用副将,受职昭、威、鲁三属总统。以镇地方不法之徒。待汉与回抑强扶弱,不分畛域,持平办理,处之最公”⑱。从此,昭通的和局又加上了李本忠三属总统这个筹码,与前几次的抚和相比,形势对回民较为有利,然而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回民包括李本忠是无法预见的。
同治三年(1864)年底,云贵总督劳崇光任命东川团练头目杨盛宗为昭通镇护理总兵。杨盛宗到任,根本不顾回民忠实履行第三次所订的条款,要求过和平生活的良善愿望,却“攻克公鸡山,后移兵龙硐山”⑲。
连日奋力攻击,杀贼甚多。锁朝升迭次纠*党**来援,均被我兵击败。正月初十日,我军奋勇进攻,该匪倾巢出拒,首逆锁朝升亲身督战。我兵施攻大炮,击伤锁朝升前胸。贼众拥救退回。锁朝升随即因伤殒命。匪*党**夺气。杨盛宗乘胜督兵攻击,一面出示剀切指导,令献出锁朝升尸身并助恶革弁李芝顺,其余准从宽宥。十三日,阖寨人等将锁朝升尸身并李芝顺解送到营,当即分别戮尸正法⑳。
龙洞山攻破后,杨盛宗并新调来的和耀曾又移兵攻克苏家营、马家营两营、洒渔河,昭通第三次议和随即夭折于回民的血泊之中(21),昭通劫难余生的回民在惊惧中又度过了三个春秋。
同治八年(1869年),昭通的形势急转直下。上年,大理回民义军进逼省城,从西、北、南三方面完成了对昆明的包围,西南震动。当时,总督刘岳昭攻寻甸为义军所困,遂要求四川方面派遣*队军**会师寻甸。四川总督吴棠为了染指云南,奏准后“调唐友耕一军驰赴昭通,会合滇军,相机防剿,以全危局”(22),经过四个月的准备,八年六月“唐友耕率所部广武军六千次于昭。时总督刘岳昭攻寻甸,檄友耕会剿。迨寻甸降,仍促赴滇。时汉、回积仇已深,流言四起,谓唐必先灭昭回而赴省”(23)。
唐友耕六千广武军来昭,是奉令“会师寻甸”,但未到寻甸而寻甸的军事已经解决,于是云贵总督刘岳昭又命令他从速赴滇,以解昆明之围。但是唐友耕别有用心,拒不奉命,赖在昭通不走,制造舆论说,必先灭昭回而后赴省。于是,“昭、鲁两属回民皆惧,各修墙浚濠,治械纠*党**为拒守计”(24)。当回民的畏惧情绪和自保意识激起来后,“唐友耕派兵于新民、凤凰之碑天,杀高松树人马帮同、马兰芳等二人,同时乔妆回民到簸箕湾烧毁汉族民房数间”(25)。事端激起后,又造谣奏报:“回酋李本忠不听安抚,率桃源、岩洞各股*党**四出掠杀,又窜据鲁甸厅,县府告急于省”(26),从而造成了一种唐友耕不能离开昭通的局势。同时又撺掇城乡劣绅“公叩县府,请留唐军就近剿办”(27),他们企图借唐友耕之手刨却心头之恨,完成未尽的“灭回”之业。
为什么唐友耕必先灭回而后赴省呢?这里边有一件碰巧的离奇公案。率真子《昭、鲁纪闻》说:
同治(按:应为咸丰初)年间,昭通所属之大关有唐友耕者,原系无赖之徒。往来昭城,盗人财物、结*党**成群,为鼠贼之首,乡人呼伊为“唐小贼”。友耕盗得昭通黑石凹之马一匹,至大关城,交与伊父牧养,放于大关城外之山坡上。不久,被昭城外龙洞汛之回人贸易到大关城看见石凹人所失之马,转家报告,因彼此是亲属。于是失马之家遂到大关城外坡上寻,见所失之马在坡上牧放,而放马之人即是友耕之父。当时失马之人将友耕之父杀死,将马牵回黑石凹。友耕不知何人杀死伊父,无着控告。况马系盗来,只得伙串匪*党**,逃窜四川,与痞匪邓伯仁、李短搭等烧香结盟,扰乱川省。厥后见川军势众,遂杀*党**首投官,遂得官职。陆续建功,同治八年官至四川提督。
个别的偶然事件却成了历史大*杀屠**的原因之一,这种教训值得总结和避免。
公平地说,唐友耕在昭通勾结豪绅强奸*意民**掀起“灭回”巨浪之前,昭通知府英文(满人)就十分不以为然。他立即向省宪禀报说:“昭郡于滇尚属完善,借此以通川饷,回寨挺而走险,以图自全。宜分别良莠,剿抚兼施”(28)。有唐友耕六千虎狼之众在侧,知府英文不能不说得委婉一些,云贵总督刘岳昭对川军唐友耕的行为更为不满,非常生气地向朝廷奏报:
臣查昭通、鲁甸汉、回构衅,缘唐友耕,原籍昭通,所部名为川军,实为滇练。昭通民本强悍,汉、回又夙有嫌隙,增以广武军六千之众,遂有恃而不恐。共以复仇为词,请留援军先办昭回。于是鲁甸、威宁各处回民闻风据险,迭出剽掠,在昭大路遂多阻塞。臣已饬昭通镇总兵全祖凯等驰往体察情形,相机办理。岂料全祖凯到昭后,唐军早已与回众接仗数次,互有损伤。全祖凯就龙宝山要路扎营,亦经回众前来扑攻,势将不可收拾。唯此次回民仓猝生变,始因灭回之谣,继求自全之策,与他处公然叛逆不同。臣现咨请崇实、吴棠、催令唐友耕迅即拔队援省,毋为浮言所动,一面饬全祖凯明为解散,暗为提防。并加派前署昭通镇总兵添募劲练1000名,前往会办。如唐友耕业已开拔,而昭、鲁回民依然负固,自当立予歼除。设或唐友耕拥兵不进,依违其间,既已开衅于事前,复置省围于不顾,臣亦当合同抚臣据实参奏(29)。
清朝廷得到刘岳昭奏报,也认为川军有“玩视省城”之误,立即下谕令说:
该处回民闻谣自固,与公然叛逆者不同。唐友耕既经崇实等派令赴滇,岂得以先办昭回为名,使汉、回从中生衅,即着崇实、吴棠严饬该提督赶紧拔队前进,不准借词逗留。刘岳昭亦当迅饬孔昭鈖相机妥办。如唐友耕仍执成见,玩视省城,并着刘岳昭扎实参奏(30)。
四川方面在应付朝廷和云南方面的指责同时,造谣说:“鲁甸回匪李本忠纠众数千,烧杀村寨,抗拒官兵,叛逆昭著。旋经唐友耕会同该处文武,剿抚兼施,解饷后路现已肃清。威宁等各处回寨均各求抚。”先给朝廷吃了一个定心丸,然后撇开指责反问说:“唐友耕一军应否留滇,请饬刘岳昭等商办”(31)。而对滇、川两造的争论,清政府下了一道模棱两可的谕令作结:“或留唐友耕剿力昭通回匪,或分军解省围,着刘岳昭熟审情形,从长办理”(32)。这一谕令宣布了云南方面的失败,让唐友耕取得在昭通“灭回”的主动权。
汉族豪绅几乎都是唐友耕的同谋犯,一直学而优未仕的汉绅李开仁(乐山)给唐友耕的信中肉麻地吹捧说:“今将军统师入滇,兵抵昭阳,昭阳亦将军故里也。向使首逆李本忠等输诚畏罪,稽首马前,则法虽不赦,情尚可原。将军亦宜剀切谕乡民,解释仇怨,俾之各安井里。王者之兵,固如是也。乃李匪恶贯满盈,凭任其众,竟也阻拦大军,而各大宪为所蒙蔽,反令将军迂首赴援,迁延数月,始获相机剿办,岂非忧民敌忾之苦心,冥冥自有力相知者耶”(33)。李开仁的信反映了昭通地主豪绅欢悦的心情和与回民势不两立的立场。
而昭通回民在“大恐慌之际”,请“李公在鲁属桃源开会,商议抵敌唐军之策”。这时的李本忠自以为昭、威、鲁三属“总统”乃是云南上宪的赏衔,作为朝廷命官岂有反朝廷之举,就拿出“上宪札谕”,将力图自保的威宁回民马辅、马富贵,鲁甸的阮国忠等数人杀害,以求唐友耕的谅解。他万万想不到,尽管他成为“朝廷命官”,而且以实际行动效忠于朝廷,却因身系回族而受累,甚至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因李本忠的固执,从而导致回民的“团体陆续解散,随风倒浪”(34)。在这种情况下,唐友耕就毫无顾忌地公报私仇,对昭通回民进行血洗。满清政府第三次*杀屠**昭通回民就这样通过唐友耕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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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民国昭通县志·诗文征志·内篇》辛联玮《剿抚论》。
②、④、⑤、⑥、⑦、⑧、(11)、(13)、(14)、(16)、(17)、(19)、(21)、(22)、(24)、(25)、(28)《昭通县志稿》卷五“武备志·戎事”。
③《昭通县志稿》卷四“官师志”。
⑨《清实录·文宗实录》、《盐津县志》、《大关县志》。
(12)张维翰《大关县志》。
(15)《云南回族史》(修订本)。
(16)昭通李乐山《戎城上李宫保书》。
(18)、(34)《回民起义》二册率真子《昭鲁纪闻》。
(20)、(29)、(33)《回民起义》一册《钦定平定云南回匪方略》、昭通小龙洞《锁朝升墓铭》。
(23)、(30)、(31)《清实录·穆宗实录》。
(27)《鲁甸县回族志》打印本。
33、昭通李开仁《白云山房诗文集·上唐军门书》。
(六)岩洞喋血
同治八年(1869)七月起,四川广武军唐友耕一边造舆论,一边就把“先办昭回”的罪恶行动逐步实施。
七月,“初,友耕、祖凯约,分兵讨逆,唐任东南乡及鲁甸等处,祖凯任剿黑石凹。迨锁家营、八仙营各寨俱克,遂移军合攻鲁甸,大小十余仗,先后阵斩回酋撒得名、薛瑞林、马友等多名,毙贼无算”。
八月,“先汉、回构衅,回酋李本忠不听安抚,率桃源、龙洞各股*党**四出掠杀,先扑全祖凯行营,又窜踞鲁甸厅,府县告急于省,督抚调杨盛宗一军会友耕进剿,友耕督诸将和耀曾等大小数十仗,两月间攻拔桃源、岩洞逆寨,招抚胁从,乃并盛宗前后夹攻鲁甸”①。
“先是昭通府镇当局跪求唐友耕,禀请先办昭鲁,再赴省垣。友耕派兵于新民、凤凰之间碑天,杀高松树人马帮头、马兰芳等二人,同时乔装回民到簸箕湾烧毁汉族民房数间。事端既起,李本忠出面干预,战火四处燃烧”②。与此同时,四川吴堂、崇实诬奏“鲁甸回匪李本忠纠*党**数千,烧杀村寨,抗拒官兵,叛逆昭著。旋经唐友耕会同该处文武,剿抚兼施。……现经官军歼毙贼*党**千余名”③。这样的摩擦、战斗,相持了较长时间。
九月,“督抚始令相机剿办,遂由龙洞汛进兵,连破贼营二十余座,兵抵八仙营,余*党**畏罪投诚者千二百余家”④。
十月,“初一日,回目马周新等飞报,李本忠纠众由板板房、桃源一带路围扑良回村寨,当即亲督各营迎头击截,毙匪多名。立将板板房、桃源贼营踏毁。该逆退守鲁甸厅,我军追之,扎营环攻。前署鲁甸厅通判吴广通,现署通判卢德裕,复率团二千余名,会合营官艾尔鸿,由后山绕道来援,四面合围。并于城外竖免死旗招降,难民纷纷约为内应。”
十月初二日,“五更,城内火起,参将尹士超率都司汪泽新斩关而入,汪泽新受伤阵亡。唐友耕挥兵一拥而进,斩获悍回三百余名,生擒伪军师孟学礼等三名,夺获枪炮器械无数,当将鲁甸厅城克服。李本忠由东门夺路狂奔,逃入岩洞老巢死守”⑤。
同时,“李成科所部在龙洞汛以少胜多,日毙敌数百,坚持数月;李林祥守茨篱笆营哨,脱走;武举马开科在陶家湾等地杀敌无数;禄氏兄弟(彝族)所部在戚家闸一带,杀死都司以下官兵数百。唐(友耕)、杨(盛宗)、全(祖凯)三军合攻鲁甸,招降彝族首领安士章”⑥。鲁甸陷落。鲁甸城为回族控制整整一十二年。
十月初三日,“唐友耕一面令卢德裕等将乡团稳扎城内,安抚难民,一面飞饬各营,进攻岩洞。该处海水四绕,素称险要,壕墙深厚,兼有碉堡地道安设枪炮,负隅自固。初三、初四等日,唐友耕先将附近回寨招抚”⑦。昭通方面,“荒冲丁二顺,丁四元等受降为唐军先锋”⑧。
十月初六日,“初六日,(唐友耕)亲统大队,直指贼巢,该逆暗施枪炮,子落如雨。千总袁凯、刘应亨首先登墙,中炮殒命。总兵耿德胜等率队再登,勇气百倍,立将头层壕墙攻克,轰毙回匪一百余名。而该逆恃有层垒深沟,藏匿不出。唐友耕令挖筑炮台,拨军驻守。囊土伐木,以备平壕破洞之用。更番迭战,步步为营。十余日,始得逼近贼洞。洞四面皆有碉楼,我军亦分四路攻之。参将尹士超、总兵唐大友等先焚烧东南二碉,唐友耕饬总兵等弁兵攻之”⑨。
十月二十四日,“洞外贼众奔大营求抚,贼首马开科愿随副将陈泽文效力赎罪,许之。遂令诱开敌垒,乘间杀入,南北碉楼同时攻破,岩洞老巢遂成孤立”⑩。
十月二十五日,“友耕袭用‘剿抚兼施’之计,以*官高**为诱饵,让李兆玉(李本忠亲弟)提刀杀李本忠头献。及近身,不能下手,遂改口:‘唐军门说,只要大哥一人身抵,寸草都严加保护。’李本忠决计‘以一死以救万民’,与兆玉拿手(按:回族之立誓礼)时说:‘三弟,我死之后,如兵有损,后世考算。’兆玉满口答应。李本忠请赛阿訇念完《讨白》,骑马亲诣唐营(曹家巷口)见唐友耕。随去者,有生死与共之李长发”11。趁此机会,“都司车重轮与总兵耿德胜等拔帜先进,各营一呼直上同,以火攻之,洞内之贼渐乱,撤栅逾沟,意图冲围而出。我军奋勇截杀,共毙回匪七百余名,坠岩落洞者不计其数。夺获枪炮旗矛数百件,生擒要逆李本忠及其弟李兴芳(按:即《鲁甸回族志》所说的李长发)等三名,解交昭通府讯明正法。又生擒伪军师徐天骥、赛君才(按:为李本忠念《讨白》的赛阿訇)、伪先锋罗文举、李高祥等多名,即予军前正法,岩洞老巢全行扫荡,救出难民男妇二千余人,并投诚各回寨,均交该管府、县分别怃恤,昭鲁渐次肃清”12。
岩洞攻破后,对于俘获的回民并非“分别怃恤”,而是“设杀场于村后之丁家湾,友耕亲坐马扎监斩。每次杀十人,共杀八百多人”13。
以上为川军主攻鲁甸一路。下面为滇军总兵全祖凯、知府孔昭鈖、副将杨盛宗会剿昭通北路战况:
十月十七日,“全祖凯督同总兵陈遐龄等堵截黑石凹、鱼脊两路援匪,鏖战三时,攻克新营、五里坳两巢,毙匪一百余名”14。
十月十八日,“进攻鱼脊,该匪势穷计竭”15。
十一月初九日,“回目马世有等率众赴营乞降,并呈缴军械数百件。其时,黑石凹依然负固,突出悍匪数百,攻扑我军碉楼,参将马腾飞带队击退,游击熊才兴中炮阵亡。全祖凯分兵围水营、黑石凹两巢,连日进攻,至十一月初九日,始将水营攻破,生擒伪元帅刘中贵等十余名正法。毙匪八十余名,救出难民数百。其黑石凹老巢贼匪本极凶犷,地势亦险,闻水营已破,自愿捆献首恶呈缴军械。全祖凯令委员邹炜等亲入巢,逐一查点,其中回民仅六百余人,均愿缴械投诚。全祖凯勒兵于外,饬献匪首”16。
十一月十四、十五等日,“捆出杨庆芝等五十三名,解交昭通府知府李应华,讯明正法,地方一律肃清”17。
到此,唐友耕屠灭昭通回族的罪恶阴谋已全部达到目的,他为四川军阀争了光,显示了天府之国的军事实力和崇实、吴棠的韬略。事后,颇洋洋得意地奏报说:“臣等查李本忠戕官据固不服。唐友耕以客兵而剿巨寇,始则攻下龙洞汛,继复招抚团山、马家营各回寨。兹又迭获胜仗,迅克坚城,臣等实念不及此。惟有飞饬该军会同全祖凯,尅期扫除黑石凹余匪,以纡霄盱之忧。”顺带也将云南督抚的脸面扫了一下,以报刘岳昭当时“据实参奏”之仇18。
云南方面,既保不了投诚他们的“昭、威、鲁三属总统”李本忠,还使李本忠在昭通城“游街示众下灰缸”,让投降派马如龙之流既胆寒也没脸面对“归顺”的回族父老。但是,面对趾高气扬的川军,还是若无其事地厚着脸皮吹捧说:“臣等查此次昭、鲁回乱,李本忠实系罪魁,幸赖四川派提督唐友耕援滇,先固藩篱,拔除祸本,故能迅速蒇事”19。最难堪的莫过于朝廷,朝廷做大不尊,翻云覆雨,出尔反尔,反映了这个政权的虚弱和腐朽,面对着川、滇两造的反唇相讥,无可奈何地下谕令说:
十二月戊申,谕军机大臣等:刘岳昭奏请将唐友耕一军,于昭通回务完竣,遣撤回川。并剿办附省贼匪情形各折片。唐友耕一军,经崇实、吴棠派令赴滇援剿,该提督驻扎昭通,迭次*攻围**贼垒,回众穷蹙,献首乞降,剿办尚属得手。唯昭鲁一带回民剽掠,究因该军肆口复仇,以致该回众怀疑生变。现办既有头绪,自应责令该督紧将昭通回务办竣,即率所部撤回川省。昭属未尽事宜仍由刘岳昭、岑毓英督饬各该文武,随时相机办理,以臻周密20。
尽管诸种矛盾错综复杂,但总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否认不了“肆口复仇”和“怀疑生变”的因果关系。因此,岩洞喋血是一次由清朝皇帝亲自批准,滇、川两省督、抚亲自部署,由提督唐友耕亲自指挥,有四员总兵分头执行,动员两省官兵、团练近万人,对昭、鲁回民的一次大*杀屠**。仅据官方零碎披露的数据,被杀戮的昭通回民不下五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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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⑤《昭通县志稿》卷五“武备志·戎事”。
②、⑥、⑩、11、13、15《鲁甸县回族史》打印本。
③、20《清实录·穆宗实录》。
④、21《民国昭通县志·内编》李开仁《戎城再上李宫保书》。
⑤、⑦、⑧、⑨、12、13、14、16、17、18、19《回民起义》第一册《钦定平定云南回匪方略》。
(七)“灭回”后果
清政府在昭通连续制造的灭回事件,屠刀所指,荡然兵荒,破坏之惨烈,令人发指。
首先,昭通人口急剧地减少了。昭通“本是滇、蜀之通衢,故大关、盐津向设厘局,以商贾往来必由此道也”①。嘉庆、道光之际,“户口当极繁衍,况昭属通衢,四方杂聚,庶哉之叹,不让于卫。乃经咸、同间兵燹,乡民死徙,村落为墟,历次清查户口,均未得实”②。其中,尤以回族为最。事变前,昭通回族人口不“不下万余家”③,若每户以五口计,当有五万余口,事变中被*杀屠**的,加上“徙死逃亡,不知其数。承平后经六十年之休养,以至今日(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调查各乡区总四十余地,而得花户6588,口26062”,尚不到事变前的一半,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④。即以回族分布的村街而论,事变前,昭通城回族不仅分布在东、南两城,也分布在西、北两城,有清真寺两座。事变后,清真寺被毁,人被杀光。至今,西、北两城仍是回民最少的地方。乡间,天砥是回族最大的聚居区,明代的马烨、清代的哈元生都曾屯兵于此,在昭通回族社区中有深远的影响,事变后,夷为平地。小凤凰山又称碑天,是昭通大姓“下坝马”和“虎姓”的发祥地,事变后,连同回族坟山沦落为废墟。现在的回族人口,多半是解放前后才迁来。鲁甸方面,龙头山乐马厂也是回族人口较多的地区,事变后也夷为平地。古寨方面,原有七村,至今只留街上数姓。此外,根据回族经济和生活状况一般都居住在城市、交通沿线或农业区,昭通回族最多只住到二半山区和农业区的边缘。事变后,劫难余生的回民,一部分不得不转移到高寒山区,巧家小河、永善莲峰、昭通宁边等地的回族,都是事变后成为“山里人”的。在云南回民中,“山里回回”为昭通所独有,至今尚未脱贫。
灭回不仅使昭通人口大大减少,还严重破坏了生产,使各族人民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大*杀屠**,造成各族人民互不信任。无论回、汉,“植杖以耕,……米粮罄尽,人民乏食……掘取茫蒡为食”⑤。由于战乱不已,“河道失修,受淹者遂令荒废”⑥。昭、鲁之交的斯仁塘,因出水口被堵塞,“淹没良田万亩”⑦,由昭通到鲁甸几十里间成为泽国。除此,天灾频仍,“白蛾成群,……雨雹大如鸡卵,伤人畜、豆麦、鹊鸟”⑧,“昭通、古寨大疫,死亡甚众”⑨,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则供应奇缺,如食盐,因“灶井废弛,路途阻塞,岸引积滞”⑩。各族人民无不在生死线上挣扎。同治五年(1866)岑毓英为了*压镇**昭通苗族的反抗,“剿办猪拱箐,系由昭通进兵。……初至昭,即招致文武绅士襄赞军务,鲜有应者,及至日久,乃饬郡绅杨耀奎等,筹捐米粮六百石,银四万两,以佐军需”11。这么沉重的军费又由郡绅分派给老百姓负担。整个变乱期间,昭通一县所负担的饷需“不下四、五十万金”12。到了所谓的“承平”以后,清政府只允许“将同治十一年以前民欠钱粮概行豁免”,以后应征的钱粮,要求“该督抚饬地方认真清查,分熟、荒地,酌量征收成数,奏明办理”13。对多灾多难的人民并不作半点让步。其中,劫难余生的回族人民境况尤属不堪,因“其所居之地俱皆瘠薄,竟有衣食难济者”14,“衣食难济”是昭通地区最严重的问题,其产生的原因除了自然环境这个因素外,首推战乱,特别是清朝晚期的灭回战乱。这个“衣食难济”之坑,持续达一个半世纪之久,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有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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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民国昭通县志·内编》李开仁《戎城再上李宫保书》。
②《昭通县志稿》卷二“食货志·户口”。
④、14《民国昭通县志·氏族志》。
⑤《昭通县志稿》卷五“武备·戎事”。
⑥、⑦《民国昭通县志·水利志》。
⑧、⑨《昭通县志稿》卷九“祥异”。
⑩(清)昭通李开仁《避难述略》。
11、12《昭通县志稿》卷十“杂记”。
13《昭通县志稿》卷二“蠲衈”。
(八)昭通“咸同事件”的性质
昭通“咸同事件”性质的评述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从晚清到民国,上谕、奏章,官修志书、私人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从历史学的角度说,都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其观点则是不可取的。这些材料篡改历史,歪曲事实,将回族举族称为“匪”、“逆”,极尽其口诛笔伐之能事,其代表人物为杨履乾,其主要作品为《昭通县志稿》。该《志稿》刊刻于1924年(民国十三年),本来这已经是所谓“五族共和”的时代,而且是北伐前夜,但《志稿》的作者却将“咸同事件”的起因归结为“回逆马登崑纠*党**作乱”,将回民的自卫斗争诬为“分头烧杀”,回民被血洗以后,他援笔讴歌道:“天心厌乱,逆酋授首,地方始克享太平之福”①。暴露出三十年代昭通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普遍存在的大民族主义思想和民国政府的态度和立场。这之前,有自称为率真子的人写了一篇《昭鲁纪闻》②,该文与杨履乾的观点相反,说“可怜昭城内回众被汉灭者将近千家,……于是乡间之汉族亦聚众灭回族,回族亦竭力*制抵**,遂成互斗之势”,将“咸同事件”的起因诿过于汉族,从而对回族因不明真相而蕴积于心头的狭隘民族情绪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很显然,凭这种立场和态度,绝不可能对事件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叙述。解放以后,在中国*产党共**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站立起来了,被奴役的回族人民终于赢得了自由,取得了与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回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评价。在这种背景下,“昭通咸同事件”的回民一方自然也就得到“起义”的光荣称号,被称为“昭鲁回民起义”③,好像不称为“起义”就不能告慰先民也无以表示自己的革命立场似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曾经说过:“研究必须详细地占有资料,分析它的不同的发展形态,并探寻出各种形态的内部联系。只有在完成这种工作之后,实际的运动方才能够适当地叙述出来”④。无疑,昭通“咸同事件”中回民方面的斗争性质,只有在分析它的不同的发展形态,并探寻出各种形态的内部联系,同时结合当时的形势来加以考察,我们才能够作出切合实际的结论。
昭通“咸同事件”的过程,从官府方面说是“灭回→剿抚兼施→大规模灭回”的三部曲;从回民方面说,相应是“昭通城、古寨灭回→报复到全面性的自卫(武装自保)→全面喋血”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官方是有意的精心设计,主动出击,回民猝然受到灭顶之灾,在无知无觉无备的情况下被*杀屠**,从而导致了四乡回民的夺寨攻城的报复,这种报复虽出自一种义愤,却也具有极其狭隘的排它性和缺乏理智的盲目性。而“以牙还牙”的仇杀,不分青红皂白的以汉族兄弟为仇杀的目标则是报复阶段的最本质的特征。我们知道,任何形式的大*杀屠**和报复都具有一定程度的野蛮性,昭通回族农民对“丙辰”灭回事件所作出的报复的反应,自然不能不受这个规律的制约。当这种悲剧性的事件出现后,或者说,当回民含着眼泪提着梭标沿着清政府设置的陷井下陷以后,清政府又反过来大作恶毒的煽动和宣传,使回民陷于没有同情者、支持者的绝境,而且进一步找到灭回的借口。当*杀屠**与报复多次交替出现以后,血的教训使各民族中的有识之士率先觉醒过来,在任意的感情偏见中理智起来,特别是地方官撕去了持平的伪装,赤裸裸地由幕后跳到幕前指挥*杀屠**的残酷手段暴露以后,尤其是当官兵和团练头目借灭回名义肆意强奸回族妇女、掠夺钱财,进而威胁到广大汉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罪恶行径大白于天下后,回民短暂的报复也就立即停止,并且迅速转变为“植杖以耕”的“自卫”阶段,或者说是“抗暴自保”阶段。这是昭通回民斗争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转变。但是,其内容与形式与滇西、滇中、滇东三处的回民斗争都不尽相同,具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修墙浚壕,结寨自保。昭通事变十二年中,不论在昭通或鲁甸,回民都没有离开自己的家园。鲁甸方面,李本忠以岩洞而据鲁甸厅城,最后是以官方的“昭、威、鲁”三属总统行营鲁甸厅城;阮国忠(云忠)住拖姑,丁四元、丁二顺住昭通、鲁甸之交的丁家院子,即所谓的“分扎各隘”。昭通方面,锁朝升守大蒿地,兼顾中营、小龙洞、龙汛一带;撒得贵、薛万有、马有守甘河、八仙营;马登崑守高松树;金万明守公鸡山;马锡淋、张汶洪守水寨;杨庆芝守黑石凹;李文凤守大营。威宁方面,马富贵、马辅守稻田坝。这一种状况,《昭通志稿》认为“雄踞一屯,流于土豪”,实际是以村寨为单位的一种斗争形式。这种斗争形式既不同于历朝历代农民战争的“流寇”形式,也不同于当时滇西杜文秀和滇东马联升的戕官夺城,建立巩固的根据地,然后四出以民伐罪的形式。这种斗争形式,面对小股的官兵、团练,由于男女老少同仇敌忾,表现出少有的顽强的战斗力,起到一定的自保作用。但在强敌面前,则往往是不堪一击的。昭通、鲁甸、大关、威宁,有数十个结寨自保的单位,这些单位,有的凭自然形胜的险峻,如小龙洞、公鸡山,有的则是深沟高垒,如岩洞、黑石凹,尽管如此,到最后,仍然不存在一个未曾攻破的村寨。这说明,结寨自保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反应,是实力虚弱、寡不敌众而不得不采取的原始的一种斗争方式。当然,在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情况下,也有少量的联合自卫行动。如同治四年(1865)杨盛宗进剿龙洞汛,鲁甸阮云忠就曾率众来援⑤。同治八年(1869),全祖凯进攻新营、五里坳两寨,鱼脊回民就兼程前往支援⑥。一旦支援完毕,又各回各寨,植杖以耕,那个老窝和父母妻室儿女是丢不得的。最典型的莫过于锁三支援贵州威宁打下威宁城的军事行动。同治三年(1864),贵州威宁城官府背信弃义,企图残害威宁城已经“就抚”的回民,回民闻讯,逃生出威宁城,并且派人到昭通小龙洞向回民领袖锁三求救。鉴于昭通、威宁山水相依,唇亡齿寒,锁三慨然组织昭通鲁甸两地一千余人,攻入威宁县城,官兵千总王丕烈在激战中负伤,知州张炳坤抱头鼠窜,杀死把总邹生福和土豪生员余观发,总兵贺朝冈逃匿。后来乡团李钟灵带猎枪手来援,回民只有刀矛,不能抵御,便接受官方代表吴运栋的调停,赔银二百两后退出县城,并率回民返回昭通⑦。充分说明昭通回民安土重迁亟盼和平生活,结寨自保是争取生存权的一种斗争形式。
第二,除了争取生存权之外,昭通回民并无其它的政治目的,斗争目标非常现实,只要生存权得到保证,他们就感到满足了,所以至今我们无法找到一篇昭通回民的“檄文”,也找不到一句针对谁的带政治色彩的口号。正因为这样,才三次受到地方官吏的欺骗,上了所谓“抚和”的当,甚至把希望寄托在叛徒马如龙身上。至于《昭通县志稿》说的“杜文秀密函致登崑令其乘机起事以为声援”,什么“锁朝升受大理逆回杜文秀伪职”⑧等,无疑都是别有用心的编造,不值一驳。我们知道咸丰六年(1856)阴历十月中旬,杜文秀及其同志才正式建立起义的领导机构,杜本人被拥戴为“总统兵马大元帅”。当时,大理形势极为紧张,北部鹤庆、丽江、剑川,有张正泰盘踞,公开声称以灭回为已任;东南则有民团董家兰和大理提督文祥的威胁,起义军的势力尚未逾越苍山洱海之间。到十一月,蒙化、永平、漾濞、弥渡等地才逐渐响应起义⑨。杜文秀自顾未暇,哪有时间和余力到昭通来串联?再者,杜文秀起义初期,帅府成员职位有军师、参军、冢宰、都督、大将军、将军、参赞等职,中后期又有大司马、大司衡等源自《周礼》的官职,那么远在昭通锁朝升在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渠道接受杜文秀的什么“伪职”?从官修志书到私人著述都不甚了了,可见其虚。如果昭通回民的自保斗争与杜文秀白旗起义政权有联系,那当然是光荣之极,其实没有联系,也不见得就可贬低这场斗争的正义性和历史意义。至于封建统治阶级生拉活扯地把二者拉在一起,那只不过是表明他们企图*压镇**和屠戮有名,与当今一些回族历史研究者将昭通回民斗争拔高为“起义”在观点与动机上有着本质的差别,两者之间根本不能划等号。
第三,昭通回民的斗争,自始至终,没有统一的组织,也没有产生杰出的领导人物。如果我们将昭通回民的自保斗争与同时代的云南各族人民的斗争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昭通回民斗争的层次上的特点:
如,以大理为中心的各族人民的斗争产生了富有战斗力的起义政权,也培育出一批具有远见卓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帅才如杜文秀(回族)、蔡发春(回族)、姚得胜(白族)、马荣耀(白族)、李芳园(汉族)、张遇泰(汉族)、李文学(彝族)等。又如,咸丰九年(1860)汉族为主体的昭通大起义就曾经在四川建立过“顺天”的农民政权,产生过威震巴蜀千里的李永和、兰大顺等著名将帅。又如滇黔之交的苗民大起义就曾经建立过猪拱箐为中心的坚固根据地,产生了陶三春、陶新春等著名领袖。而昭通地区的回民自保斗争,自始自终,在组织上没有丝毫的突破,如果说“盘踞”,那也只是“村屯”盘踞;在政治上,从始到终,没有一句能够团结本民族的激动人心的政治口号,到中后期,糊里糊涂地将自己纳入马如龙妥协的轨道。之所以如此,全在于自保斗争时断时续的二十年间,没有一个杰出的领导人和领导群体,将分散的村寨组织起来,将没有根本利益冲突的各民族组织起来,从而将一个民族的自保斗争发展为自觉的革命斗争,发展为各民族联合的农民革命战争,给清朝统治阶级以致命的打击。通过对各村寨领袖人物的剖析,我们将发现,缺乏有胆识的领袖人物,必将导致斗争的挫折和最后的失败。
那么昭通回族中有没有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较强的领袖人物呢?
首先应当提到的是马联升。联升字级三,鲁甸桃源人,出身矿工,自幼习武,深谙拳棍之术,足智多谋,行动尤其敏捷。咸丰丙辰年(1856)冬,昭通、鲁甸地方官吏组织灭回,马联升与他的好友丁朝明避祸逃跑到宣威梨山,当时宣威也在灭回,马联升、丁朝明走投无路,遂踞卡朗组织义军与官府对抗⑩,咸丰七年至九年,以曲靖为根据地,占领寻甸、沾益、宣威等地,“先后击败总督吴文镕和吴振棫进攻。十年八月,援助黔西南回民起义军,在普安厅新城(兴仁)数次击败清军。同治三年,云南藩司岑毓英率军进攻迤东,被捕后解往昆明遇害”11。马联升在曲靖,“由于出身贫苦,因此十分重视农田水利的发展,奖励生产,据说每三户农民给耕牛一头(一说是十户),以解决犁田耙地的困难。……非常重视回、汉间的友好关系。他亲身体会到回族和汉族以及其它少数民族之间,本来是没有隔阂和利害冲突的,由于官府的挑拨离间,以致酿成大祸。自己不仅家破人亡,还被逼上梁山。(因此),对部下军纪很严,很少发生回众骚扰汉民和互相械斗的事”12。可惜,这位具有帅才的人物,并没有对自己的家乡产生过直接的影响。
其次为参加滇西杜文秀领导的白旗起义军的虎应龙将军。虎应龙,“昭通白石冲江半坡人,务农,不堪地霸祖某欺压,兄弟四人起而反抗,伤其十数人,避祸宜良。时李芳园组织义军抗清,虎应龙入其部。后随李芳园走大理,参加杜文秀起义”13,在白旗军中官拜前凝大将军。“作战英勇,战功卓著。同治二年(1863)奉命镇守永北(永胜),到任后,体察民情,团结回汉,努力恢复社会经济,又勘查水源,引水灌溉农业,发展水利,为后人所称道。后被调回大理率部东征昆明,于攻打杨林时阵亡”14。虎应龙与马联升一样,对昭通也没有什么影响。
《回民起义》二册《杜文秀统属各大司名录》中有“大司寇李春芳,昭通人”,事迹不详。(《杜文秀帅府*录秘**》李春芳作“大司吏”)
以下,我们着重了解直接参与和领导昭通回民自保斗争的几位领袖人物的情况。
李本忠(1818.4.25——1869.10.28),又名廷玉,字实夫,鲁甸岩洞人。曾祖登贵,祖父春艳,出身名门世家。自幼聪明敏捷,豁达大度,素性方刚,好弓马,专事打抱不平,有侠义之风,声名远播于滇东北内外,与昭通李短挞、兰大顺等齐名。
初,在鲁甸乐马厂保厂,办事公正。有流氓唐大明(友耕)常来厂骚扰,为厂主与矿工抓获,以绳索綑绑之,惩以鞭笞。李本忠闻知,为其求情,给予释放。群伙从兹不敢在厂生事。咸丰初年,李本忠在茶室喝茶,有二酒徒寻衅,劝阻不听,其一双手抱住本忠,其二亮出凶器,本忠出于自卫,抽刀抵挡,误杀一人。本忠投案,押于大牢。官府鉴于李本忠之正派,遂以“照壁山互斗杀人,事出有因,隔皇城七十里,免死丢监。”李本忠入狱后,流氓团伙弹冠相庆,乐马厂秩序大乱。
咸丰六年(1856)腊月初三,官府在昭通城与古寨两地灭回,数千人喋血。昭通高松树副榜马登崑率两地回众千余人突入鲁甸厅城,通判德铭、守备曹文科放出李本忠。本忠乃以德铭为文帅主,自己掌握号令,既不戕官踞城,也不放过屠灭回族的侩子手。咸丰七年(1857)春,率众抵达古寨,惩办凶手后回归鲁甸厅城,待汉与回持平,鲁甸全城汉民无一人受累,官府、寺庙、学宫、街肆丝毫未损。德铭、曹文科推之为团总。同治二年(1863),省城岑毓英、马如龙派遣马联奎、马金绶到昭通议和,李本忠“立功迤西”心切,遂率部赴省。云南抚宪为笼络李本忠,命之为“昭、威、鲁”三属总统。在迤西定远(牟定)一带,李本忠率领的回民官军与杜文秀起义军在阵前相遇,起义军开展宣传攻势,昭通回民颇引以为耻,或逃或降,省宪恐昭通回民生事,遣李本忠继续以昭、威、鲁三属总统名义回昭通,实授游击补用加副将衔。昭通府、镇两辕拒绝李本忠入昭通城视事,遂折马常驻鲁甸,昭通出现了清政府下属的两个政权。
同治八年六月,四川总督吴棠派遣重庆总兵唐友耕(即唐大明)率所部广武军6000人援滇,兵次昭通,有灭昭回而后西进之心,昭通豪绅出于“恨回”心理,千方百计迎合,虽然受到云贵总督刘岳昭、昭通知府英文的反对,总因鞭长莫及而不能奏效。通过近半年的蚕食、会剿,重庆总兵、云南提督唐友耕将游击补用副将昭、威、鲁三属总统包围于鲁甸岩洞,久攻不下,遂用“以回制回”的策略,使李本忠众叛亲离。十月拔岩洞,李本忠被杀,回民被屠戮数千人15。
在回民自保斗争中,李本忠以其威望和能力起了一些“保回保汉”的作用,“迄今人民尚称颂无穷”。以后虽“请降顾众”,终不免“解昭伏法”,“是役杀戮过甚”,“邑绅李兴雨、郭秀等均以瓜葛受害”16。光绪三十三年(1907)东川华侨马兆麟评论说,“李本忠,考其历史,亦在人杰之列,可惜明知唐大名奉命援滇,私图报复,而不能审势融园,让过凶锋,昧识各亲酋已阴怀忌意,幸冀釜破,而不能输诚联络,隐夺敌谋,故致身败名裂,累及近*党**17”。这评论无疑是公允的。
在昭通回民自保斗争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尚有马登崑先生。
马登崑,昭通南乡高松树人,生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十月初三日,卒于光绪元年(1875)九月初二日。
登崑自幼聪明颖悟,“十二岁能文,师友称奇。十六赴试,蒙学院承取,列昭通府学第二。后肄业于滇垣五华书院,常列超等,充当书院学长。同时,教中(回族中)有姓马者三人住院,其品学兼优,致滇中有‘三马踏华山’之美誉。后中丁酉科(1837)副榜18,留书院任教授。”“道光二十三年(1843),永昌汉、回互斗,二十七年(1847),回逆杜文秀,丁灿廷、沐文科等京控。时昭通回民副榜马登崑肄业五华,代为主稿”19。马登崑“置性命功名于不顾,”一针见血指出永昌大*杀屠**时,“乡练饰以号衣,乡首假以顶戴,官私莫分。……文武官员视回如仇,放匪掩杀,纵丁抢掠”20,将罪恶累累的官府揪上历史的审判台。林则徐以云贵总督身份解决永昌事件,名义上虽称“只分良莠,不分回汉”,骨子里却抑回袒官,当得知杜文秀等人的叩阍稿系马登崑主稿后,便将他“革褫,充陕西军”21。咸丰六年初,回昭通时年已57岁。
马登崑回昭通时,云南形势瞬息万变,灭回的方针已成为官府弦上之箭,昭通官府与豪绅团练策划于密室,流氓打手则不断寻衅于基层,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而回民方面却处于无觉无备状态,少数回族子弟,既不读书念经,又无正当职业,兼之不谙事明理,经常惹事生非,引起他族的误解和不满。官府方面巴不得回民方面授我以柄,豪绅团练紧密配合,设陷井以挑衅,诱使回民上当受骗。回族长辈和民族、宗教人士中少有人出面引导、斡旋,先生深以为忧。
不幸的事件终于发生了。咸丰六年(1856)十月底,鲁甸桃源陶家湾人嫁女于威宁稻田坝,送亲者经过布戛皂角树时,当地团练头目陈毛鸿有意挑起事端,指使手下练丁将新媳妇抢去,百般污辱,送亲妇孺遭到毒打。送亲人逃回,到高松树求副榜登崑公出面制止解决。登崑先生自幼受到儒学和伊斯兰文化熏陶,平素即胸存浩然之气,听乡亲陈述事件经过后,既悲又恨,遂决定“以礼问陈毛鸿”,求得公正。便带领数十人赶到布戛。哪知陈毛鸿自以为后台强硬,有镇、府、县撑腰,对于“礼问”报以“武答”,与回民顿起械斗,双方互有伤亡,陈毛鸿在械斗中被打死。事件发生后,官府与团练头目王尚勲以为找到借口,便于腊月初三日晚,在昭通城和古寨两地同时灭回,杀害良善回民1700多家,大小5000多口。事件突发,大有危及乡间各回族之势。马登崑先生趁鲁甸厅城对灭回尚举棋不定之际,亲自率领高松树、自古乐、大水塘、阮家院子、丁家坡、桃源、岩洞、铁家湾等地回族农民1000余人进入鲁甸厅城,控制住鲁甸形势。马登崑*瞻高**远瞩,打开监狱迎出素有韬略的李本忠主持军务,严禁乱杀汉民,严禁奸淫抢掠,严禁破坏官廨、庙宇和民房,军纪肃然,抑制了回民中普遍存在的报复情绪。同时,鉴于回族势单力薄,不唯不提“*反造**”的口号,相反将逃匿于民间的清政府通判德铭(满族)请出继续主持鲁甸事务,将守备曹文科请出来共同襄赞军务。德铭和曹文科按清政府的命令,任命李本忠为团总。马登崑又在汉族、彝族中做工作,彝族土目安士章,汉族绅首尹坐六、郭秀、王营甲、李兴宇等都参与工作。很明显,马登崑所组建的鲁甸政权并不是抗清反满的起义政权,但也不是站在各族人民的对立面的*动反**政权,实质上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不反皇帝只求自保”的各族联合的政权。这个政权最后为马如龙的妥协势力所利用,这也是十分自然的。
咸丰九年(1859),迤东道汪之旭奉委到昭通“集回汉议和”,由于马登崑代表回民一方据理力争,既主张回、汉团结,又尖锐地揭露了昭通地方官员与豪绅、团练狼狈为奸、*杀屠**无辜回民的滔天罪行,提出不惩首恶不足以平民愤的正当要求。官府为了逃脱罪责,将灭回的责任统统推到一些团练头目身上,处死王八、肖花妖等十余名“以谢回民”,但也无法深入理论,便回到昭鲁之交的高松树故园,继续保回护汉,植杖以耕。
同治二年(1863),昭通官府不遵守和平协议,一再对回民挑衅,严重干扰了清政府“以昭通为据点,逐步向西推进”的战略部署,岑毓英、马如龙深为不安。便以云南提督马如龙名义,委派“游击马联奎、马金绶等驰往恩安、大关、鲁甸三属,解和汉回,集锁家营、黑石凹、桃源等处回寨头目与汉绅刑牲元宝山,抚局乃定”22。当时,马如龙虽身为“提督”,但兵员严重不足,遂连哄带骗把李本忠所率领的回民招到昆明,以抗击杜文秀,鉴于马登崑的威望,授予“训导即补五品军功在案”,以图收买。马登崑时年64岁,既不回绝,也不赴任,终老于高松树,享年87岁23。
在昭通回民自保斗争中,为首的几乎都是年轻的回族农民,如撒得贵、薛万有、马有、金万明、马锡淋、张洪汶、杨庆芝、阮国忠、丁四元、丁二顺、锁朝升等。他们一般都不识字,少数在阿拉伯文方面受了一点启蒙教育,平常都是以务农为业,冬闲时,常三五成群深入到乌蒙山区做小生意。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自发的民族观念很强,颇受伊斯兰文化平等观的影响,几乎不知“皇帝”为何物,更不懂“王法”,对地方官吏则“敬而远之”,但不生畏惧之心,略有见识。但由于回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封闭性影响,致使这些年轻人也存在许多局限性。比如民族观念很强,但也不免伴生着狭隘性和排它性,不像父辈那样,随时讲究睦邻关系,尊重汉族和其它民族,从而也赢得汉族和其它民族的尊重;又比如,年轻人好讲义气,特别是以民族为纽带的“义气”,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地以“族”划线,凡是本族人与他族的民事纠纷概认为是民族纠纷,根本不认谁是谁非,一些时候帮了回族中恶人的忙还毫无所知,不像父辈那样,错了要主动承认错误,别人错了要原谅人家的过失,受到委曲,要讲忍耐。又如,好斗殴打架,个别人常出口伤人,个别人只讲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的利益,甚至危害他人的利益。不像父辈中的读书人,知书识礼,有理有节。不像父辈中的阿訇,遵依《古兰》、《圣训》,笃行教门,劝人行善绝恶。更不像父辈那样劳动为本,勤俭持家。在和平时期,年轻人的种种不足受到社会主流意识的抑制,不致造成明显的影响,一旦社会主流意识失控,年轻人的不良行为也给回族社会带来损害。在社会*乱动**时期,社会主流意识变异,年轻人的勇敢、义气、民族观念等中性理念就自然演变为暂时的主流意识,在回族社会中取得支配的地位。咸同昭通大*杀屠**后,农村一大批回族青年农民被推为头目,既是时代思潮的产物,也是对大*杀屠**的必然的反应。是的,正如马兆麟所评论的“昭通所属回汉,约均稍受损折,未到大伤,而锁、冉(阮)、张、蔡等虽称雄一村一屯,流于土豪,无甚可纪”24。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其中锁朝升却也不是平庸之辈。
锁朝升,昭通东乡小龙洞中营人,排行第三,小名锁三。生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卒于同治四年(1865),享年二十四岁。
咸丰六年(1865)腊月初三,昭通城灭回消息传到小龙洞一带,当地回族惊恐和悲愤交加,又听说,官兵团练将率重兵下乡剿回,慌乱如麻,计无所出。当时年仅16岁的锁朝升激于义愤,勇敢地站出来,愿和所有乡亲一道,保卫民族生存,*仇报**雪恨。锁朝升年纪虽小,但身材魁伟,勇力过人,当过“海里法”(学生),粗识经书,好打抱不平,又排难解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在举族面临灭顶之灾面前,小龙洞父老兄弟姊妹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愿意听从他的调派和安排。同村的虎二牛年纪比锁三大,能力也强,但平素只佩服锁三,亲切地称他为“三弟哥”,“弟”指年龄,“哥”指在社会上的影响。在锁三和虎二牛的影响下,昭通、鲁甸所有回族村寨都在一两日间组织起来,小村合并为大村,单家独户向大村靠拢,准备一靠天时,二靠地利,三靠人和,特别是靠着强烈的求生欲望和*仇报**雪恨之心,把小龙洞中营一带营建成一个堡垒式的基地。小龙洞中营系一条漕,前有花鹿坪,后有八仙岭,,原始森林连绵百里,遮天蔽日,不熟悉路径的人进去就休想出来。锁三、虎二牛自小在原始森林中闯荡,熟悉这里的山山水水。如今,这天然形胜成了他们抗暴自保的屏障。
在短短八年的抗暴自保斗争中,锁朝升建树有如下的业绩:
第一,以攻为守,强攻昭通城,显示了农村回民抗暴自保的决心、勇气和实力,有力地震慑官绅和团练,不敢下乡扫荡滋扰。《昭通县志稿》污蔑说:“悍贼逃奔土城,分踞八仙营、龙洞汛、甘河等处,以张士贵、董祥、锁大回子为伪帅,逐日攻城分头烧杀,护总兵保蕙、知府吴淳鼎皆一筹莫展,郡城被困数年。”锁大回子,即锁朝升。“逃奔出城”纯属谎言。
第二,咸丰八年(1858)夏,镇雄州知州施仲麟“调署昭通府,顺道来昭,欲探回情,为东乡回酋锁朝升劫去,而拘禁之。”施仲麟为保全自己,对回民说尽好话,为了日后好和解计,锁朝升遂“送其赴任”,尽管以后施仲麟恩将仇报,“恨回入骨”,但也表明年轻的锁朝升有着非凡的政治远见25。
第三,支援威宁回民,夺取威宁城,给威宁灭回的官府团绅以打击26。表明锁朝升在守土自保的同时也具有攻城*战野**的能力。
第四,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同治二年(1863)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部进入昭通,兵屯洒渔河,彝良县梭戛彝族首领陇永安攻彝良城,杀死团首杨桂林,战败千总李荣春,擒获州同杨作舟。镇雄苗族不堪压迫也乘机起事,出现了自李永和、兰大顺以后的第二次反清高潮。官府“兵疲饷匮,”穷于应付。知府夏廷楫孤注一掷,企图通过继续灭回打开突破口。十二月,进剿大关上高桥回民27,接着又对昭通黑石凹用兵,回民撒得贵等给予重创28。形势对回民和彝、苗的反清斗争极其有利。在这关键时刻,昭通官府为应付岌岌可危的局势,勾结省内回族叛徒马如龙出面干预。马如龙便派出游击马联奎、马金绶到昭通以“和议”为名,行釜底抽薪之策,进而将昭通回民纳入他们的势力范围。在元宝山的“刑牲”会上,对锁朝升等施加强大的政治压力,要锁朝升等要么率领回民去攻打杜文秀起义军,要么解除武装,撒去所有防御性的藩篱。桃源李本忠“立功心切”,答应随他们赴省参与平滇西“杜乱”。锁朝升从民族大义出发,不愿去打杜文秀。数年来血的教训告诉他,离开了武装自保,就不可能有回民的生存权利。但为了不授人以柄,还是草签了和解协议书,然后回到小龙洞继续自保,植杖以耕。昭通第二次抚和的欺骗性和脆弱性从此可见一斑。
同治四年(1865)春,原东川大流氓团练头目杨盛宗为清政府任命为代理昭通镇台,率重兵来到昭通,为报朝廷的“知遇”之恩,屠灭回族又成为他向朝廷进献的礼物。正月,杨盛宗在豪绅的支持参与下,先攻公鸡山,杀害金万明,然后兵压小龙洞,以重火力攻克苏家营、马家营,锁朝升率领小龙洞回民与之鏖战数月,打死许多官兵。时值春荒,回民全部储粮罄尽,许多人牺牲。杨盛宗迭令锁朝升投降,锁朝升和小龙洞回民断然予以拒绝,表现出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和大无畏的牺牲精神。随后在中营花鹿圈*击狙**战中,不幸中炮阵亡。小龙洞各村上千回民随之惨死在杨盛宗屠刀之下。
在昭通回族各村寨抗清领导人中,锁朝升是一个皎皎者。回民尊重他,亲切地称之为“锁大王”,他死后,劫难余生者将他的无头尸体埋葬在林深木蔚的花鹿岭上,按回族的风俗吊祭。碑上写道:
“清逝显考讳朝陞府君乡评大从之墓
考于辛丑正月初一日降生,于乙丑正月初十归西。
嗣男锁受、锁煦敬立”
锁朝升一再挫败了昭通官府灭回、剿回的残酷举措,昭通官府因而恨之入骨,污称为“巨憝”,想当然地说他曾“受杜文秀伪职”,凡此种种可见锁朝升在晚清昭通回族史上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和影响。
综上所述,清朝咸同年间昭通回民的斗争是一场反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以争取生存为根本目的的少数民族农民的斗争,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它没有发展为像滇西杜文秀所领导的白旗政权那样“响应太平天国号召,革命满清”,走上起义的道路,但是也没有发展为像马如龙那样走上妥协的道路。它的自发性限制了斗争规模和形式,它的朴素性决定了策略的原始和粗糙,从而导致必然的失败,以付出惨重的代价,喋血饮恨而告终。
咸同事件以后,昭通回民被官府和豪绅诬为“回匪”、“回逆”,被贬为社会贱民,官方文书凡“回”字都加反犬旁“犭”,作为“贱民”的代称,可怜回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历四十年。以整个昭通而言,经济残破,民生凋蔽,许多同情回民遭遇的汉绅如尹坐、郭秀、王营甲、李兴宇等以“通匪”的名义被杀29,昭通知府满人英文因一再为回民喊冤而致革职30。于是形成所谓的舆论一律以“回族谋反”或“回汉械斗”来歪曲历史事实的真相,以掩盖他们血腥*杀屠**的罪恶,其用心之险恶,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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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昭通县志稿》卷十“杂记”。
②《回民起义》二册率真子《昭鲁纪闻》。
③《云南回族史》(修订本)。
④马克思《资本论》第二片跋。
⑤、⑥、⑧、11、19、21、22、28《昭通县志稿》卷五“武备志·戎事”
⑦《威宁县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概况》第三章第二节。
⑨《光绪云南通志·大事记》。
⑩、12荆德新《回民起义史料·马联升传》、《云南回族社会历史调查》四。
11、14《中国回族大辞典》。
13《昭通虎姓族史资料》。
15《鲁甸县回族志》打印本、《昭通史编年》。
16、29《鲁甸县民国地志资料续编》。
17、24《回民起义》二册、马瑞麟《瑞记书稿》。
18、23《昭通松林马姓族谱》。
20《回民起义》一册《林则徐奏稿》。
26《回民起义》二册《咸同贵州军事史》。
27张维翰《大关县志·大事记》。
30《清实录·穆宗实录》。
来源:昭通回族学会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张丽青
审核:冯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