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作为一个曾经为小区成立业委会而跟物业,跟各主管单位斗争,争取业主支持的我来说,应该是很有发言权的。下面我们来分析为什么这些单位不支持成立业委会。

1.物业公司作为一个企业,拥有一定的财务自主权。因此上下打点各方面的关系是必然的,也只有上下的关系弄顺了,他们做事自然就方便多了。盗用维修基金,私吞公共收益,乱收费,服务不过关等,那些单位也就直接做了个睁眼瞎。
2.社区应该说是直接对小区负责的,然而,又有多少社区真正接受并解决了业主对物业的投诉?可以肯定的说,没有。社区作为直接关系小区的组织,物业的打点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社区在物业提出维修基金要求时,完全可以利用维修区域5人签字而动用维修基金。

3.住建主管单位不配合是因为社区和街道的关系,以及一些上层建筑的关系。每个住建主管单位都有个物管科。这个科室就是负责物业进驻小区的资格审核和备案以及维修基金的动用把关的。没有他们的许可时不可能进驻小区的。特别是维修基金这一块,是物业利益输送的大头。每一个经手的关卡大家都懂的。
4.业委会是一个业主为了维权而产生的自治组织。没有金钱,没有权力,也没有任何可以进行利益输送的资本。除非业委会真的能够和这些单位一起勾结坑害业主利益。

从上面应该大家都能简单明了的看出来,利益输送才是最关键的点。物业公司能够进行利益输送,而业委会不可能也没有资本打点关系。物业对上面的主管单位负责,而业委会只是对业主负责。看到这里,大家都知道为什么这些单位想尽办法阻挠业委会成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