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一名“职业打假人”,8月27日,他在麦德龙超市发现了一些已经过了保质期的牛轧糖,于是便先后分多次请朋友买出,之后便拿着这些牛轧糖去找超市协商赔偿,然而超市对此却并不买账。

王先生:“广福路这个麦德龙,我在下面买了这个食品,它这个生产日期呢应该是2018年11月26日,保质期九个月,按照生产日期的话,它是过两天了。”

王先生坦言,自己是一名“职业打假人”,8月27日在超市里发现有过期食品在销售,于是便叫来了五名朋友,将货架上已经过期的13盒牛扎糖,分五次购买了12盒出来。为了留下证据,他们还用手机拍摄了视频,并特意留下了一盒没有买出。

王先生:“我是职业维权人,第一 我保护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第二国家有法律,我也需要他们赔偿。”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他们找到超市投诉时,对方却并不承认有过期食品在销售。于是他们便将情况向辖区食药监部门进行了反映。

王先生:“职业打假人也好,维权人也好,即是说我们是消费者的先驱也罢,但是我们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维权,我们是合法的。”

该超市的店长拒绝就此事接受采访,而就在此时,辖区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也来到了现场。

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食药监局 副局长 杜宾:“我们对于任何消费者,不管他是职业打假人,他的投诉举报我们都会认真处理,处理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如果是涉及了职业打假人,他是有其他的违法行为了,会按照相关的其他,比如说公安啊,该处理按照其他方式来处理。”

那么,“职业打假人”上门找茬,这样的做法究竟是否合法呢?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律师。

三仪律师事务所 高彦金:“我们的超市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出售这种过期食品 或者是三无食品,以及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标识的食品,这个才能根本上打击 知假卖假的这种,职业打假人的财路,我们认为这是销售者做的事情,而不应该一味地对“职业打假人”进行道德绑架,那么现期法律基本上都是对职业打假人处于一个肯定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