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A公司在2021年6月购了一辆企业办公经营使用的汽车入账价值为21万元,但是在2021年7月到2022年9月未进行折旧,按照4年折旧无残值,忘记输入固定资产模块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小型微利企业,请问现在在2022年10月发现了该怎么解决呢?
以下通过三种情形为大家分享:
看看税务口径: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七条 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但追补年限不得超出五年。
情形1: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追溯计提2021年的折旧金额为210000/4/12*6=26250元
2022年1-9月补计提金额210000/4/12*9=39375元
21年追溯调整的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250
贷:累计折旧 26250
冲减之前多计提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6562.5 (262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562.5
月末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更正2021年财务报表,对应的季报,对应的汇算清缴!
22年补计提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39375
贷累计折旧 39375
月末把结转到本年利润即可
22年的相关报表与纳税申报无需更正。
情形2:该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补计提2021年的折旧金额为210000/4/12*6=26250元
2022年1-9月补计提金额210000/4/12*9=39375元
21年补计提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26250
贷:累计折旧 26250
月末把管理费用结转到本年利润! 更正2021年财务报表,对应的季报,对应的汇算清缴;2022年补计提的折旧只能在2021年税前扣除不得在2022年税前扣除,所以22年汇算清缴还需要纳税调增26250元!
22年补计提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39375
贷累计折旧 39375
月末把结转到本年利润即可
22年的相关报表与纳税申报无需更正。
情形3:该企业执行企/小企业会计准则
补计提2021年的折旧金额为210000/4/12*6=26250元
2022年1-9月补计提金额210000/4/12*9=39375元
直接返回2021年账套里更正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26250
贷:累计折旧 26250
月末把管理费用结转到本年利润!重新生成报表,更正 2021年财务报表,对应的季报,对应的汇算清缴!
22年补计提会计分录(同上正常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