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无论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甚至普通的农村、城镇居民,只要你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其中的一种,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无论是在继续缴费期间还是已经领取了了养老金,在因病去世或因意外非因工去世后,你的家属都可以领取遗属待遇。

什么样的人去世后家属可以申请遗属待遇?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的(非因工)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三类。按政策规定,只要参加了上述任何一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去世后都可以申请遗属待遇。具体来说,大概有以下几类人员去世后,可以申请遗属待遇:

1、在企业在职工作的(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
3、外卖小哥、个体工商户等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5、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市民等人群(这个是部分地区可以):
6、各类已经退休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
7、领取失业金的人员;
8、各类违法违纪或犯罪的人员去世的也可以申请;
9、其他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

遗属待遇包括什么
遗属待遇主要包括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这两项补助金是按社保法有关规定发放是一次性待遇,就是去世后一次性发放完毕。后续不再按月发放。也就说以前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月发放的遗属困难补助实质就没有了,当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目前还是照民政部、财政部等部委的规定执行的。
遗属补助金发哪些人

除了大家都知道的配偶(必须法律承认婚姻关系,有结婚证的人,同居的不算)、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时,也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

但是从遗属待遇的安慰抚慰的性质来说,笔者,更倾向于 享受遗属待遇的人为与其共同生活的*亲近**属和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 因为参保人去世对这些的影响更大、更深远,感情伤害也最深,家庭成员享受更符合遗属待遇的根本属性。
遗属待遇是不是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大多数人都把死者去世后遗属的财产当作死亡的遗产,认为遗属待遇是死者去世后的给予的财产,也应是遗产。还有的认为遗属待遇是死者的财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两者观点都是不对的。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遗属待遇则是特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死亡之后产生的财产,是死者生前意思表示无法预期和控制的财产,是由社会保险基金负担的,基于特定抚恤目的给到相应*亲近**属的补偿抚恤。它不应属于遗产的范围,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财物。

1、 遗属待遇不能由死者生前指定方式处理。 一些人本着家庭和体现个人意愿,对个人生前的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甚至还个人去世后的遗属补助也包括在内。这个是不合法的,当然家庭成员认同无可厚非。从合法角度来说,个人立遗嘱时是不能处分个人去世的遗属待遇的。

2、 遗属待遇一般由家庭成员协商处理。 遗属待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的财产,可以协商处理;也可参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就是按人头均分的方式进行处理。

3、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遗属待遇不属于遗产,死者生前所负债务不能从遗属待遇中扣除或偿还。家庭成员获得遗属待遇的, 不必承担遗属待遇金额内的死者生前的债务 。
4、 死者的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仍然可以领取遗属待遇或参与分割遗属待遇。

基本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办
基本保险个人账户,包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在去世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第14条规定,参保人去世以后, 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 的。

个人账户余额是作为遗产来分配的。 那这部分财产,死者生前可能通过立遗属的方式指定处理。未立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协调处理,或者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分给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是配偶、子女、父母。对死者生前有债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要优先偿还所欠债务。

所以,参保人员去世后, 根据有关规定,去世人员的遗属待遇和个人帐户余额有关部门都会打到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帐户上,但打的钱性质 是不一样的,要分清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