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租房是现在很常见的事情,可能因为务工、上学等各个原因产生,但是租房还存于押金,交一个月押一个月的情况,那么提前退租,多付的租金该怎么办呢?往下看!

正文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6日,原告作为乙方(承租人)与被告作为甲方(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椒江区三甲朝阳路2号房屋一楼东边四间店面及北边幢西边第一间,共计面积150.7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0年6月8日至2028年8月31日,租赁期限为8年2个月零23天。双方约定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租金为83600元/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的租金为90288元/年等。租金支付方式为租金按照“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第一年度的租金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支付给甲方;自第二年度起(含第二年度)至租赁期限届满,每年度的租金由乙方于上一年的5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关于违约条款,协议约定:9.2若甲方违约提前解除协议的,则乙方有权按照解除合同当年年租金的50%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当年已付租金,并赔偿装修费用(以8年2个月零23天租赁为期,按照合同解除之时第三方评估的装修实际剩余价值);9.4因违约方违约致使守约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除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按照解除合同当年年租金的50%计算的处罚性违约金。
原告承租后,成立台州市椒江书恒校外托管服务部,从事中小学校外托管服务至今。2022年4月30日,原告按约向被告支付了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租金83600元。2022年8月22日,被告发送告知函告知原告,被告与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并要求原告于2022年8月28日之前交接房屋。2022年8月27日,被告向原告转账64132元。

1.被告与原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于判决生效之日解除,原告在解除后的3个月内腾退;2.返还原告租金19468元;3.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123246元;4.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83600元;5.被告支付原告鉴定费6000元;6.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裁判结果: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决:
一、原告潘某与被告高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2年8月31日解除,原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腾退其承租的位于椒江区三甲朝阳路2号房屋一楼东边四间店面及北边幢西边第一间房屋;
二、被告高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潘某租金19468元;
三、被告高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潘某装修损失123246元;
四、被告高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潘某违约金25080元;
五、驳回原告潘某其余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诉请的应返还原告租金19468元。租赁协议9.2明确约定:若甲方违约提前解除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当年已付租金。原告于2022年4月30日向被告支付了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7日租金83600元。被告于2022年8月27日向原告转账退还64132元租金,按照协议9.2尚需退还被告19468元。

律师提醒:租赁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也可以解除合同。当租赁双方都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后,一定要办理正式的退租手续,对租赁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商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