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做生意,任你再精明,没有不出错的。
经常碰到的事是找错钱。
找少了顾客不答应,若当时没算仔细,过后算清了也要找你退款。
我曾经遇到过一位,一个月前找我买的东西,一个月后来找我退钱,说是夜里做梦,发现我上次少找了钱。
由于没有答应他的要求,这位顾客几年都不理我。
但是找多就不同了。
通常是收的10元20元,却当成50元或者是100元找了。
一次顾客买了15元东西,付给我一张50的,我麻利地找人家85元。
顾客说,你这钱是怎么找的?
我还以为说我找少了,说,您买了15元东西,我找您85元,这不错啊?
口气里还带有不耐烦的意思。
顾客倒没介意,说,我付的是100元吗?
待回味过来,除了心里责备自己,剩下的全部是对这位好心顾客的感激。
顾客倒很平淡地说,不是我的钱,我不要。
这样的顾客碰到过几个。
遇到这样的顾客是你的福气。
其实多数人都是选择默认。
去年一位顾客买了5元东西,给我10元,我找出45元。顾客没走多远,我忽然回过味,喊住,说,我把钱找多了。
顾客虽把多找的钱退了,但我心里总有些不爽,说,找多了也不说一声。由于是熟人,语气里就有些嗔怪。
顾客却说,是你找给我的,又不是我要的。
这话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
收错钱找错钱甚至忘记收钱,一般都是忙乱的时候,这个时候选货的、问价的、付钱的、讲价的乱哄哄,稍一走神就出错。
当然闲时也出错,一般是遇到相熟的人说了些题外话,再就是人太闲了心不在焉。
除了容易找错钱,再就是发错货。
有一次卖壁灯,5个错发成5对。顾客走后才知道多发了,又是个生客,只好等他再次来店说清楚。
过两天果然来了,我说了情况,顾客称东西还没点数,如果点数后的确多发了,下次来买水管配件,再来退给您。
但顾客走后就没有再来过。
从中我悟出一个道理:错给别人的东西,有十足把握收回的,就去要;否则,口都别开。
就像这错发的壁灯,没要回不算,连后面的生意都黄了。
若是不开口,后面的生意还有赶本的机会。
只是不知道那多出的5个壁灯,是送人了呢,还是堆在墙角变成了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