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里有个名为“莫生气”的段子,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那么,人真的会被气死吗?可能很多人认为,所谓的“气死”只不过是小说家言,现实生活中不会存在。其实,在某种条件下“气死”人的事情还是会出现的,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
2016年夏天,阳信县秧歌镇某村的秘某某过得不太舒心。因为,秘某某家前边的邻居闫某某翻盖房子时,把一些建筑材料放在了过道里,导致自己家出入不便。秘某某曾多次找过闫某某交涉,每次都是闹得不欢而散。本想着闫某某家把房子盖完之后,过道里不再有杂物阻碍出行。可是,令秘某某没想到的是,闫某某的房子盖完了,剩下的土却依然放在了过道里。眼看庄稼就要丰收,如果过道里的东西还不及时清走,怕是要影响到粮食进家了。秘某某心想必须要再找闫某某说一说这事。
9月的一天,闫某某一大早就到自己新房中找东西。秘某某听到动静,赶紧出来与闫某某进行交涉。闫某某一看又是秘某某,心想你这不是又来“找茬”吗!秘某某要求其将土弄走,闫某某则强硬地表示这些土还有用,谁要是敢动就要“废了他”。秘某某一听气得浑身哆嗦,高声喊自己的媳妇“拿铁锨来”,今天非要把土给平了不可。秘某某的妻子赵某某拿了铁锨和洋镐跑出来,看见秘某某脸色发青、浑身发抖,急忙问道:“他爹,你没事吧?”秘某某气得话都说不利索,“今天……非……给他……平了……不可……”
秘某某和妻子开始平土,闫某某的火气也冒了上来。但是,他没有上前阻拦,因为他知道秘某某两年前曾经花了二十多万元,做过心脏主动脉瓣置换等大型手术,从那后就既不能干重活,又不能生气。闫某某心想,虽然我不敢打你、拦你,但是我可以气你啊!于是,闫某某回家搬来一块混凝土板(50cm×50cm×15cm),扔在了路中间,“我让你过这条路才怪!”
本图示仅表示案发地点相对位置,不代表实际尺寸
正在这时,邻居杨某走了出来,看到他们争吵就把闫某某拉开。闫某某骂骂咧咧地就向胡同外面走去。秘某某一看闫某某搬来混凝土板,心中更加恼怒。赵某某正在埋头平土,忽听后面一声闷响,回头看时,是丈夫秘某某直挺挺地摔在了地上。赵某某赶紧找人把丈夫抬回家,众人又手忙脚乱得拨打了120,找来了邻村村医。村医在8时许赶到,简单地检查过后说,“人已经不行了。”8点40左右,县医院救护车赶到,在进行一番抢救之后,也已经无力回天。尸检综合分析认为,秘某某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而死亡,情绪激动为其诱发因素。简单来讲就是,闫某某故意惹秘某某生气至少是秘某某死亡的重要诱因。
因案情重大、复杂,阳信县检察院对此案极为重视。为慎重起见,办案检察官提交检委会进行了讨论,最终认为被告人闫某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7年7月,阳信县检察院依法向阳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闫某某与秘某某*亲近**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赔偿人民币4万元。同年10月,被告人闫某某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于刑事处罚。今年1月份,秘某某*亲近**属为阳信县检察院办案干警送来了“执法为民,情系百姓”锦旗致谢。
秘某某*亲近**属为阳信县检察院送来锦旗致谢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故事根据阳信县检察院真实案例改变,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案件线索提供:毛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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