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特权不是腐败?

腐败的本质是公权私用,拿人民赋予的权力捞取个人好处,侵犯的是公众的利益,影响了公正公平, 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和谐,为民众所痛恨。

基于以上表述,有的人将有些机关部门设置食堂,乃至某些干部享受的标准较高的医疗、社保、抚恤等待遇,一概归为腐败的认知,是值得商榷的。盲目地将腐败泛在化本质上是羡慕嫉忌恨。

首先,腐败的主体是公权力的拥有者,没有权力的人没有腐败的机会。因为只有拥有公权力才可能调动和使用国家的资源,才有腐败的机会。而没有掌握公权力的人,比如停车场的保安,你给他一盒烟,他可能会帮你找个停车位,这可以叫贿赂,但谈不上腐败。比如外科医生,他有手艺,但没有公权力,你塞给他红包,你就可能更安心一些,你不给,他也不会拒绝手术拿捏你,也谈不上腐败。但公立医院掌有采购权力的人中饱私囊,那就是腐败了。同样,机关部门设置食堂,保障的是没有权力的普通公务员的待遇,硬往腐败上扯实在有些牵强。

为什么说特权不是腐败?

其次,权利不等于权力。权力往往具有专有性、独占性,一个单位只有一个“一把手”,他才是权力的拥有者,也就是资源的驾驭者。而权利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普惠性,但没有资源的支配性。所谓特权的“权”其实是权利的“权”,而不是“权力”的权。所以,将特权视为腐败是荒谬的。比如,行使权力,包括*权人**、财物、物权等决策权,是领导者的天然具有的岗位职责,只要符合有关规章制度和组织程序即可,其结果不一定具有确定性。而所谓权利,如某些干部享受的医疗、社保、抚恤、住房、车辆等权利,是有明文规定的,是有明确的路径可循的,怎么能够一股脑归为腐败呢?

为什么说特权不是腐败?

再者,所谓“特权”,多数情况下,就是一种待遇,是组织设置一种激励机制而已。我们都知道,绝对的平均,其本质就是奖勤罚懒,最终的结果就是干好干坏一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这样的制度机制怎么可能有充沛的活力呢?所以,基于多劳多得的原则、责权利平衡的原则,有的岗位、有的群待遇享有好的一些的待遇,本质是鼓励进步、鞭策落后,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其实,用后腿跟也能想明白,开战斗机的人与开拖拉机的人待遇肯定是不一样的,念30年书才就业的人与初中就辍学打工的人待遇肯定是不一样的。

为什么说特权不是腐败?

如何激励先进与兼顾公平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对制度机制的设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适度地向“精英人群”让度一定的“特权”,可以起到鮎鱼效应,激发整个社会奋斗的动力和活力,但如果这个标准高得过高,就会让一些人由于丧失信心望而却步,反而起不到想要达到的效果。尤其是一些“混子”通过不正常的手段混进所谓的“精英人群”队伍,那么危害性就可想而知了。

为什么说特权不是腐败?

可喜的是,随着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理念也日益深入人心,很多组织决策和选拔机制越来越透明公平,为中下层民众自我实现提供了机会,有力地打破了阶层的固化,让越来越多有能力有意愿奋斗的人享受到了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促进了社会越来越公平,发展越来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