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民李女士反映,她的婚纱照还没拍完,婚纱影楼便转让了,可能是由于两任老板没有交接好,现任老板要求她再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肯为其继续拍摄。
李女士于今年5月份办婚礼,4月份来到位于惠苑路(原步行街)上的一家名为“龙摄影”的影楼,支付了2700元钱选定一套婚纱照,内含5 套服装。由于拍摄当天,前往徐州摄影基地的路上耽误了一些时间,只拍了三套衣服,剩余的两套打算婚后再拍。
8月份,李女士再次来到影楼,本打算把剩下的两套服装拍完,却发现该店面的门头已经更换为“拾花摄”,且老板、员工也换了。在与新接手的工作人员交涉后,得到的答复是,李女士需要支付1500元,“拾花摄”将为其拍摄剩下的两套服装,以及完成后期制作等。
随后,李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在网络论坛上发帖,找到了同样遭遇的另外6位受骗者。他们大多是因为“龙摄影”当时有活动,缴纳了200到600元不等费用,约定拍摄个人写真。随后,李女士向市消协、当地派出所举报了此事。
“拾花摄”已办理营业执照:老店遗留问题与我们无关
记者来到位于惠苑路北侧的“拾花摄”影楼。相关负责人表示,“龙摄影”于今年8月初将店面转让给“拾花摄”,随后,门头、营业执照等都做了更换。转让时,双方老板曾口头约定,原店面有十几位客户的照片日后将交由新店处理,原老板对此支付相关费用。8月至9月期间,由于门头更换,老店服务的预付款顾客了解到信息后,确实来店里询问过。新店最初为3名顾客做了后续服务,但由于原老板未按约定支付制作产生的全部费用,所以新店不再接收之前老顾客的单子。
在店内,记者看到了“拾花摄”的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今年9月1日。该负责人表示,老店之前没服务完的顾客,“拾花摄”现在是没有义务继续服务的。
记者电话联系李女士提供的“龙摄影”负责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12315提醒: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有关预付式消费投诉10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3% ,预付式消费投诉已成为目前消费投诉的热点,其中美容美发、健身、洗衣洗车、儿童游乐、餐饮娱乐等生活服务类预付式消费是投诉的“重灾区”。问题主要涉及预付式消费中卡内余额不退、承诺服务缩水、经营方换老板关门“玩失踪”等。虽然2012年11月1日商务部正式实施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明确:各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经营单位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建立企业资金存管制度,但该办法只是针对企业,而对于个体工商户没有作具体规定,目前相关部门对预付式消费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对预付式的销售资格、规范、保障、监督没有明确规定,导致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另一方面,消费者自我风险意识弱,消费不理性,部分消费者贪图商家低价打折优惠被商家忽悠,给不良商家以可乘之机。
在此,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春节前夕一般是美容美发、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卡冲销售量的关键时间,消费者在年底办卡,一定要谨慎理性,按自己的实际需求办卡,别被商家忽悠,让预付卡成了“吞钱卡”。同时在办理预付卡时,建议您首先要查验商家是否具备经营资格,尽量选择市场信誉度高、规模较大、证照齐全、长期经营的商家;其次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第三,办卡时一次性办卡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并且一定要尽快消费完;第四,相关证据要妥善保存,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消费票据,一旦权益受损,应及时投诉。
律师:如定性诈骗,数额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2万,仍可处罚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康表示,市民在遇到这类事件报警后,由公安机关进行定性。如果店主确系诈骗,涉嫌诈骗罪,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五千元。
如果店主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即使数额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2万,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也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以及第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对于违法所得,应予收缴,退给受害人。
具体经济纠纷和诈骗的区别应该从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去综合分析再做出评判。该案中,新店属于个体经营户,且现任老板已经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其没有必须处理该问题的责任。而李女士事件属于经济纠纷,可拿着凭证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记者王陈陈
原标题: 影楼转让了,我未拍完的婚纱照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