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新闻频道
致广大 尽精微

近日,
为避免广大购房群众出现购房风险
以及带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损失,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重要提示!
▼

“购房群众购房前,请首先核实所购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登陆《邯郸市房产交易信息网》,查询所购房号是否可售。
各开发公司配建的保障房,产权为政府所有,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网签,在《邯郸市房产交易信息网》中显示为不可售。任何企业和个人均无权出售和抵顶,凡私自出售、抵顶、购买保障房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交了钱迟迟拿不到房子?
收了房款却成了烂尾楼……
业主面对此种情况,
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律师建议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表示: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受人通常可依据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向开发商主张以下权利:
1、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产生的滞纳金;
2、若无其他约定,开发商经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能交付,买受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后,开发商除应退还房款外,还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金。
二、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一律无效?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
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前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该合同是无效的。但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卖给了其他人的事实,合同被撤销或解除,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倍已付购房款的赔偿责任。建议买受人购房前应到房屋登记机关认真查验该商品房是否已设定抵押。
三、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没有网签,该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也即,如果合同里约定了网签才生效,则因为未网签,则合同无效。建议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分析合同相关条款。
购房过程中的几个关键步骤
从细节上防微杜渐,尤其要注意五证中的预售证,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无霸王条款等等关键点,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尤其注意五证中的预售证
开发商应当具备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俗称“五证齐全”项目才可以预售。
其中,预售许可证是楼盘所需五证当中的最后一证,拿下了预售证的楼盘才靠谱,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样查询:
购房者要查询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哪些内容?
1、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否是楼房所在项目的。
2、看许可证的预售范围是否包含你看中的房屋。房管局发放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一般都标有具体的“预售范围”,标注方式为具体申请办理预售的楼盘情况。
举例来说,在一个项目内,可能会包括多幢楼盘,开发商如果申请到1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就只有该1号楼可以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凭此合同进行备案。因此,值得注意的是,一个项目有了预售证,也不一定代表所有的房源都是五证齐全的,一定要了解清楚。
二、 对楼盘公示和宣传内容要核实
应公示所有房源销售现状,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等;缺少任何一项,都可以要求售楼处公开公示。
对开发商在合同以外所做的宣传和承诺,比如小区配套、学区等,不要轻信,在这些问题上夸大宣传是开发商管用伎俩。
三、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
对购房合同条款必须细致审核,务必准确、清楚、完整列明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防止霸王条款、隐形欺诈、规避责任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尤其必须认清土地使用年限、房屋性质、建筑面积、购房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办理产权证时间等关键点,对合同附件也不能忽视,应当逐条明确无误。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当然还需要注意约定的违约责任,比如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小编最后提醒
买房是一件大事
尤其当你购买期房的时候
请务必注意以上提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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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杰
主编:王斌
本期编辑:刘雅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