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了别人蛋糕 (男子开网约车被处罚)

动了谁的蛋糕!山东济南,男子为了生活开网约车,万万没想到,还没干两天,竟然直接被当地客运管理中心,以没有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为由,直接扣了车,没收违法所得,还罚款2万元。男子不服,直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法院判了!

山东济南,男子周某和妻子张某,从大学相识到相知,一直到毕业步入幸福到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子,周某也是很负责任知道照顾孩子,也知道体谅妻子,生活也是其乐融融。

他也在当地找到了一个稳定的工作,但是因为经营问题没过几年,工厂因经营不善破产,周某也失业在家但为了养家和供孩子上学,听以前的工友说,现在跑网约车也不错,正好自己家也有车,于是,便开始跑起了网约车,就这样每天起早贪黑也能赚不少。

为此,妻子张某也是很支持,因为他知道丈夫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所以每天都会做好饭等丈夫回来一起吃饭,这天,周某一如既往的很早就起来出车,在网上接单开始拉客。

万万没想到,周某刚接到2个乘客,从某立交桥到当地某客运站时,就突然被当地客运管理中心的工人员拦下,声称周某没有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属于违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直接对周某作出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了周某的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二万元。

周某直接愤怒了,自己好不容易又找了份工作,每天起早贪黑的,这还没干几天就被扣车罚款,别人拉网约车怎么没看见你们罚,于是,以其执法程序违法为由,直接一纸诉状将当地客运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但客运管理中心则强硬的表示:我们是按《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合法合规,并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证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首先,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8条规定: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办理营业登记手续,依法取得经营许可。

再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47条规定: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周某没有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客运管理中心对其做出的惩罚属于合理合法。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等情形之一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

本案中;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需要载明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经过,但客运管理中心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没有写明周某的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经过。属于违反法定程序,且证据不足,所以应当予以撤销。

最后,经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认定后,认为客运管理中心对周某做出的处罚明显过重,违反法定程序,且证据不足,故撤销客运管理中心对周某做出的行政处罚。但客运管理中心不服提出上诉,但都被驳回。

(案例来源: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这一案例给我们带来的法律教训是: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各级执法机关更应注重证据的完备性,以确保公正、合法的行政处理。更多的体谅劳动者辛苦不易。

欢迎各位关注小编【赞】+【在看】+【分享】,您的认可是我继续前行的动力!

#今日法律分享# #爆料# #头条讲真的#

动了别人的蛋糕原视频,男子开网约车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