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很乱,我们必须和孩子谈“性”,教会孩子保护自己──但在这之前,大人得先有正确的观念,避免让自己或孩子在无意间成为“加害者”。
有时候看着自己漂亮女儿的脸,父母会不由自主的想着:“女儿呀,妈妈爸爸会一直保护你的。”如果能够像父母所承诺的,家长可以永远保护女儿,不让她遭受性*力暴**对待那该有多好,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性*力暴**不是爸妈可以防止的问题
因为我们无法把女儿关在家里,不让她去幼稚园、学校,甚至是职场。就算真的做到,这不也是一种虐待吗?即使爸妈没有做到这个程度,生活中也常常看到家长,比起儿子,对女儿的管控更严格,规定回家的时间、不能穿短裙。当女儿提出抗议时,会跟女儿说:“这都是为了妳好,万一发生意外可怎麽办?”然而,我想再次跟爸妈说,即使这样做也不可能保证女儿不会遭受性*力暴**。

因为性*力暴**已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四处蔓延。即使没有到偏僻的场所、没有穿暴露的服装,即使拒绝了男性的邀约,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性*力暴**的发生。很多女性都深知这件事,因为即使在大白天出门、在校园内上课、跟男朋友约会,也可能在日常生活中突然遭受性*力暴**,甚至可以说,大多数女性都曾遭受过或大或小的性*力暴**。
更何况现在因为小型摄影机不容易被发现。因此被偷藏在厕所、饭店、游泳池、学校、医院、办公室、游乐园、三温暖等地方的摄影机数量,一年就超过了一千多台,这种以非特别多数为对象的性*力暴**,根本避免不了。这些摄影机被称为“针孔摄影机”,我认为应该要改为违法摄影机或数位性犯罪才对。
我这麽说并非认为预防性*力暴**完全没有意义,只是希望大家不要认为只要充分预防就不会发生,因为若大家都这麽想,当事情发生时,就会认为这些都是受害者的问题,心想“因为没有预防,才会遭受这样的事情。”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受害者的预防,而是防止成为加害者。
家长必须意识到,我们的孩子不论何时都可能成为性*力暴**的受害者,所以必须要让她们知道的是,遇到性*力暴**时的对应方法。只有这麽做,当孩子们遇到时,才会知道要採取哪些措施。
女性也可能成为加害者
性*力暴**中不只有受害者,有受害者自然也有加害者。因此,我们也必须思考,自己的孩子成为加害者,对其他人施加性*力暴**的可能性。
当有女儿的爸妈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肯定会说:“什麽?加害者?我的孩子是女生耶!”会说这样的话表示,他们认为性*力暴**的加害者只可能是男性,而受害者是女性。

过去在法律上,确实也是如此定义。因此,曾发生过男变女的变性人,遭受性*力暴**时,不适用性*力暴**罪,而是一般*力暴**罪。不过从 2012 年开始,韩国法律上对于性*力暴**受害者的范畴从“妇女”改成了“人”。
性*力暴**根据性别可以分成四种类型:男人对女人施加性*力暴**,男人对男人施加性*力暴**,女人对男人施加性*力暴**,女人对女人施加性*力暴**。当然从比例上来说,男人对女人施加性*力暴**的案例最多。不过,绝对不能因此忽视女人成为加害者的可能。事实上,此类型的性*力暴**案件正慢慢增加中。
性*力暴**其实是一种权利关系,有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有力量强大的人对力量弱小的人。因此,女性也可能是加害者。

曾经有位 30 多岁的女性教师跟某一六年级的男学生多次发生性关係,这可以说是一种诱骗性犯罪(培养信任和亲密感后,进行加害的性犯罪),最后这位教师因涉嫌强姦未成年被关押了。受害的儿童则必须数次接受心理治疗。备受瞩目的女性导演猥亵同为电影人的同事事件也轰动一时,那位女性导演最后也离开了电影圈。
当然在其他案件中,也有女性上司因职场性骚扰而被起诉的,那位女性上司以拉近关係为由,频繁碰触下属们的身体。下属们在忍无可忍之下,集体提出告诉,被害人中有女性也有男性。

女性成为加害者还有一种普遍情况是,对性*力暴**受害者进行二次加害。 所谓的二次加害是以不理会或羞辱来怪罪受害者。现在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读者中,如果有妈妈或女性的话,请回想一下,自己看到性*力暴**受害者时,是否曾经嘀咕地说:“会不会她先去*引勾**别人呀?平时两人看起来很亲近。”或“怎麽一点也不害臊,还一副做了什麽好事的样子。”即使是无心的话语,对性*力暴**受害者来说,是带来更大伤害的二次加害,近年来对于二次加害提出告诉的案件也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有儿子的爸妈会如此,但有女儿的爸妈更加有可能成为二次加害者,因为不认为孩子有可能成为犯罪者,所以常常会听到他们说:“我家的孩子绝对不可能是那种人。”问题是爸妈不可能完全瞭解孩子,即使在爸妈面前很乖巧,在外面孩子只要想就有可能成为性*力暴**加害者。因此,即使是女儿也需要防止成为性*力暴**加害者的教育。